>>HK 是否已如眾街坊謂,除左涉及港男、港女或明光社、婦團既議題外,無論發生乜事,邊個大講歪理,除左商台幾位主持借機抽幾桶水及小撮評論員長篇大論外,人人都只會企埋一邊剝花生既社會 ? 形成咁既社會,是否單單是小農文棍用來解釋天下萬物的唯一理論 "小農 DNA",或我們自細被 "槍打出頭鳥" 呢句話洗左腦所致 ?
令我想起兩件事,陶傑與 Collectivism。想起陶傑,又會引申到近日我對生果日報某些專欄作者既觀感。
先講報紙。
小弟日常訂閱的報紙(ET)在星期日和假期不會出版,所以選了生果報代替。自年少,看報紙的目的不是新聞,而是副刊專欄。小學時期看成報,然後長大看生果,到現在改看ET,都是專欄為先。
雖然陶傑個話題都已經outdated了,縱使小弟對於此事件心中沒有佔多大位置,但分別兩個星期天及假期,生果報幾位專欄作家不約而同(或約定文成)都提及陶傑,看罷,令小弟覺得不快。
這幾位作家在立場和字眼上,分別都是「撐」陶傑一文(甚或撐陶傑本人),意思還是那些:Servant沒有貶義,Servant Leadership 更是值得菲國人效法,全文根本沒有歧視,菲律賓國人反應過敏等等等。
誠然,我對事件的看法也是直接的:陶傑一文,幾乎毫無味道可言,無評論味道、無教化味道、無娛樂性,唯一的所謂嘲笑(他人)味道,倒因為文筆過走偏鋒,令人反感(亦令那些喜見他人反感的人興奮)。Servant一字本身並無貶義,Nation of Servants也原本並不太冒犯,然往後在文中的整個 between Master and Servant 之間的「故事」,就肯定冒犯。其一明顯冒犯從屬之間的平等關係,其二暗地裏冒犯兩國國民之間的合作關係。陶傑就是栽在這個故事。
我最初的想法是,陶傑已經道歉(不論有否所謂誠意),實際上已表示他希望大事化小的企圖。我真的非常懷疑,究竟這幾位作家們小事化大的意圖,是否真的在撐陶傑?再看真點,他們讓我覺得我放棄生果報(副刊)是值得的。我的意思是,他們可以高舉愛國(還是一條超級大曲線!)、高舉文中一詞一字的自己看法(但妄顧對方的看法),便否定菲國人抗議的理由。好一群團結的好作家好國民。開派對遮,唔洗客氣,隨便玩。
剩下的幾位喜歡的專欄作家,像梁文道(坦白說,早兩年前我很不喜歡他,現在他是我的摯愛),幸好,他們我都可以星期日見到。(渣爺呢,我還可以看他的blog;又,我最近發現我一直無法欣賞董橋,原來出在我處,因為我不喜歡細嚼文字,喜歡skim & scan)
應港燦之言,我會覺得,當傳媒人已經(過分)團結建立了其「核心價值」,成為空間的大聲音時,我等並不附和之眾,唯有各自打算,或剝花生食薯片飲啤酒,或頂多寫下 blog,有來有往。我等並不希望被這類或那類傳媒人牽著鼻子往支持或反對兩方面走,還希望我走我路。
槍打出頭鳥,也許有點擡舉,因為在這樣的社會,只有支持或反對,才能成為出頭鳥。
再講 Collectivism。
這個 term 小弟已經丟在一旁好一段日子,是歌德最近再次引發的:
>>「社會價值」或「內地人/香港人思維」既問題。
我一直既立場都係傾向質疑「社會價值」係米存在,又或,就算有某個價值存在,該價值又係米有「超穩固結構」﹖中央,唔係鐵餅一塊;香港人或大陸人,都唔係。
當然,我傾向唔認同類似價值。因為,我相信一般人其實冇咩特定意識形態,好多時都會受傳媒、其他人影響。用另一個詞語,人係社會動物。相比歌德,我反而相信「社會價值」的確存在,但未必「明顯」或可供「觀察」。正如89年遊行,03年七一遊行,當屬於體現社會價值的佼佼者。人,之所以未必有固定意識形態,或許亦容易受傳媒影響,但個人認為,毋須考慮意識形態是否真的以固態形式存在,因為,當到達 tipping point 的時候,這些意識形態和社會價值才會顯露出來 - 縱使不可能是以一致(shared)或散亂(discrete);或支持(protagonistic)或反對(antagonistic)等。尤其在香港這個地域流動相對地低的社會,縱使人是社會動物(?),因為與擁有共同喜好/觀念者接觸頻繁,而又鮮有與不同外來價值交流的機會,在香港的情況,我想,不同的「社會價值」仍然會各自組成歌德所講的「超穩固結構」,並以 clusters 的形式存在。
生果傳媒一個 cluster,ET 一個 cluster,人言報一個 cluster,剝花生一個 cluster,食薯片一個 cluster,飲啤酒又另一個 cluster。(超,突然唔明點解我連陶傑個名都講得,但報紙名稱就要隱晦?)所有 clusters 的總和,就成了香港總體的社會價值 -- 亂(我想這個「亂」字,有必要澄清,不是指人性的亂、秩序的亂,而是指「政治環境的不可預知性」,不是messy/disorderly,是學術上的"chaotic")。
撥亂反正,不是不可以,但難,非常難。(CK 如見字必定怒睥)不過,也不是沒有辦法,我想,就是香港現時所欠缺的 --
leadership,一個真真正正的 leadership。
那跟 collectivism 何干?嗯,那大概源自我的一片理所當然。
我曾以為
Hofstede 錯了,香港是自由社會,有各式各樣的自由,各人也有各人自主的意見和生活方式,斷不可能是一個
集體社會。(竟還比日本更集體)
但就是最近從陶傑以及陳一諤事件得出新的反思:在眾人各自有一套價值的時候,其實背後每人還要求擁有不同價值的對方,去履行某些集體義務。支持陶傑者,有要求港人要集體愛國,一起趕絕菲國人.... 回想以往種種事件,這些要求對方履行集體義務(甚至加諸眾人為責任)的事件和情況,實在俯拾皆是。在社會,在議事廳,在家中,在街頭巷尾,都是集體思想的影子。
我在昨天思想香港集體主義的時候,實在無法相信香港原來不是一個以「個體」為先的社會。我並不以集體為恥,也不是以個人為尊,而是無法想象將來,一個格局如此割據的集體主義社會領袖,在香港,會是如何產生出來。
究竟,香港是否需要「一個」真正的 leadership?又如何會有?(拜托,不是說一定要是行政長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