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估點解唔派cash?
紙扎工廠自己有個 ORSO 福利計劃,所以上個禮拜收到積金局話有個seminar,講解下呢次曾財官個proposal。
經歷過上劑擾民工程,派六千,capped 10K人工 + 其他conditions。佢地呢次醒左少少,美其名講解,實質試探下各位將會有幾勞嘈,響個invitation 叫各機構:「提示下積金局要注意既地方」。
Well,MPFA算有誠意勒今次,縱使最後都係要我地呢亭廠仔死掂佢。
呃,唔講看官可能真係唔知,我地呢亭有ORSO既廠仔上次強積金注資既時候,政府係出左條法例要我地「死掂」MPFA個requirement。每間公司可能有自身既內控守則,例如「為左保障員工私隱,所以唔容許公司保存僱員既身份或護照號碼超過六個月」太耐。頂,咁咪大鑊囉。皆因條新例勒令我地要提供所有「有關」僱員既資料,包括佢地個HKID/Passport編號,搞到我地四圍搜刮 d外派人員呀,駐港人員呀等等既身份證/護照號碼。加上上次注資個eligibility都算麻煩到暈(詳情不贅),積金局個requirement又含糊到暈,最終做到暈暈暈。。。
老實講,呢個階段十劃未有一撇之餘,變數又多,呢個seminar真係幾sai氣。不過我地個大大佬,就咋咋林叫幾個老闆,的埋我呢個書記開會,商量一下聽日點「提示」積金局。
丫又,我唔係想講上次今次點點點喎。而係今次幾個老闆開會,講返上次同今次呢單野,好自然就立埋其他措施一齊各自發表。不謀而合既係,眾人槍口一致,向空氣質問點解政府唔學澳門咁派cash?
夜,point form綜合結論:
1. 懶 -- 一條新法例,就可以要僱主+官方機構兩條龍搞掂曬佢,皆大歡喜。
2. 各部門無額外資源/人力去搞,即係「唔願意」,亦無人敢孭鑊,保證萬無一失,唔會比人穿柜桶。
3. 如果自己搵有信譽既私人機構代勞,可能要出tender,budget唔知幾多,preparation 唔知幾耐,收集數據唔知掂唔掂.... 總之呢條係dead end啦。
4. 監管思維 -- 有MPFA 做監管代表,社會無人敢有意見(well,監乜管丫佢.... 邊識?咪又係信曬僱主資料,年薪過百萬都分到六千,你點知?)
講真,派錢唔係唔可行,斷估只係政府思維局限左響監管呀、監管呀、又係監管呀上面。驚死派錯人、重覆派、應派點知無你名、唔知邊個負責派、預左派無人攞。。。呢個,我明既。(補多句:痴線!)
係咪居民 or 永久居民,入境處一清二楚啦,如果擔心違憲或者法例所限乜乜物物,咪學選民制度,登記先囉。核實身份再搵郵政署又好(郵政署話double工作量喎)、便利店又好(政府唔放心)、銀行又好(銀行睬你都傻)、庫務署擺counter 派錢都好,一樣得遮。
點解係要搵廠仔笨之時,又比incentive 基金公司去幫你做communication?唔該,今次全民都有份又好,部分人有份都好,自己賣廣告講明點搞啦。
真係正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