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0, 2012

利用規則與religious


利用規則

議事廳中,不同黨派利用議事規則,以求達到其政治目的。

老闆們強調合約條款,要求員工準時上班。

員工們利用請假半天不用醫生紙,大條道理遲到半天。

工會發起按章工作,搞掂就得,唔洗心急。

利用規則,即如二次創作,或出類拔萃,或屢敗屢戰,或重蹈覆轍。


Religious?

一個人係咪religious,我覺得並唔係佢有冇表明自己係信乜宗教,屬於邊個教會,或者皈依邊位邊個。而係佢對於「對錯」有超常既執著。

我諗好多人都接觸過唔少聲稱自己係邊個religion既人,之但唔同人果陣宗教除都唔同,有啲可能會臭狐啲,有啲可能會熏衣草啲,有啲又可能會層次豐富啲,不一而足。

不過我就好認為,一個冇religion 既人,都可以好religious。有人對於民主可以好religious,可以對社會主義好religious,可以對教會好religious,,可以對反教會religious,可以對自己既學識好religious。

俾我睇,宗教,並唔一定關乎超自然力量,但一定關乎超自然的對錯觀念。


利用規則既人,其他人應該唔會覺得佢地好religious,因為佢地既對錯,常人根本唔容易分清楚。

17 comments:

L L said...

千古以後,利用規則既人,都只是個聰明笨伯!

the inner space said...

但宗教好中意用規條來控制信眾,
因為咁唔使嗮咁多氣去教化信眾。


聖經Bible時常有提起法利賽人,
他們時常利用規條去量度其他人。

耶穌指出: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
卻不想自己的眼中有樑木呢?
馬太福音第七章3-5節

依據律法要把婦人用石頭打死,
耶穌問: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
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約翰福音第八章4-7節

xiao zhu said...

>>...佢地既對錯,常人根本唔容易分清楚。

此處的"常人",怎樣定義?

另,這樣用 religious,太煞有介事了。

C.M. said...

校長,

山中一日。哈,細想一下,誰家何嘗未曾利用過規則?

Space:

Well,宗教唔會鍾意用規條去控制信眾,係人先會鍾意。

任何人,當可以將事情歸類既時候,例如歸類呢個為宗教,歸類果個為主義,歸類邊個為opinion leader,就自然容易以規條黎作為對人對己既準繩。

歸類得越清楚,就越多規條,正如小珠剛才既例子。

C.M. said...

小蛛:

哈,你(見)識我咁耐,我有邊次唔係煞有介事架?

呢次煞有介事,其實同前百幾篇都一樣,都係圍繞住一個主題:偏見與正見。

菲菲 said...

HELLO!CM兄,很久沒聯系了,還記得我嗎?我係菲菲~

C.M. said...

哈哈,菲菲,當然記得。就算我未“返去”你個鋪頭,我都記得。

三口子,還是已經四口子了?....等陣... 已經五口子!!!!

恭喜恭喜!

the inner space said...

》》宗教唔會鍾意用規條去控制信眾係人先會鍾意。

呀!多謝賜教恕我愚鈍要嗮啲時間去消化!

啲人成日拗“法治”與 “人治”
但法治咪都是由“人”去攪。
去到宗教層面,
攪宗教信仰嘅嘢,咪又一樣喺“人”!

C.M. said...

呢個當然。

容許我再刻意講多少少,前面我將個“責任”推俾人既時候,唔係想以“人”係源頭作為解釋,然後就結論“總之係人既問題,而唔係宗教問題”。

此意固然有,但唔係咁表面。

我想話,每個人都應該響分辨對錯,或者指正對錯之前,要省察一下自己究竟有冇試圖過於將“事物”(or 宗教/主義/理念)代替“人”作為解釋既源頭,完全忽略左“呢個被代替品”(即“人”),其實好可能係“自己”。

將事物作為解釋既源頭,遠比以人作為解釋既源頭簡單、方便。用事物解釋,表面上客觀,但如果明白到事物永遠可以有正反、多角度、有陰陽虛實、有前因後果,咁,whatever啦。

the inner space said...

多謝施庵賜教,請恕我愚魯,我須要嗮更多啲時間去了解上文!

the inner space said...

OK 我想重伸要講是:無論宗教信仰政治,都是人攪出來的,最終都是存在人為因素!

與科學不同,例如:物理定律,在既定之情況下,是“宇守恆”的。


唯一灰色地帶 grey area 是“哲學”,我常發問:“哲學”是否寰宇皆同皆通,“宇守恆”的呢?可能你會問“寰宇”作何解,I would say “Universal”!

希望 施庵兄 englighten me 指點指點!

C.M. said...

Space:

大佬呀,唔好太客氣啦唔該。

關於哲學,令我諗起最近呢度:

http://hkscience.blogspot.hk/2012/05/blog-post_26.html

Anonymous said...

噢!不好意思來晚了!

定必拜讀付來網頁,會多讀多看,謝謝!



sPace

seikomatic said...

hay 執著...執著本來無問題,系包容:所有唯一排他既…...無論系真理定自利,真既神只有一個,對既黨只有一個,佛教就人人菩薩,個個佛祖,仲可以見佛殺佛。其它教都唔敢講…

VC said...

"...一個冇religion 既人,都可以好religious。有人對於民主可以好religious,可以對社會主義好religious,可以對教會好religious,,可以對反教會religious,可以對自己既學識好religious。

...宗教,並唔一定關乎超自然力量,但一定關乎超自然的對錯觀念。"

我係一個好religious既人。

C.M. said...

精工:

嗯。。。執著地包容,包容地執著。可以嘛?

VC:

哈哈,我都覺得你幾係。

seikomatic said...

梗系唔得啦!花生地牛奶,牛奶地花生,咩泥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