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7, 2007

支持就業,反對合法賄賂

各位有份參與最低工資立法的議員及市民代表:

本人 C.M. 為香港的路人甲乙丙,原對民生鮮有關注,但因近日獲得其他網友啟發,所以才開始有所探索。本人身邊有不少欠缺市場競爭力的親朋,對最低工資立法有所期待,但當本人試圖理解背後的人性原理後,別有所感。本人不懂經濟法則,只對人性有所感受。所以特撰拙文與網友分享,縱然本人文筆粗鄙市井,但大家有支持,有反對,而且總是理性和諧。

今天為五四運動88周年,希望閣下能夠在本「無私運動」的紀念日,嘗試參詳我們的意見。本文亦提供一個簡單而低成本的方案,讓閣下考慮,無論最低工資何時立法,本人仍希望此方案能夠獲得推行。

對於閣下的參與,本人相信有份參與是次討論的眾網友都會不勝感激。

以下為拙文《支持就業,反對合法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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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是國際勞動節,而每個國家的「勞動節」日子也不同,其由來不贅。

明明是勞動節,不是「工資節」,但偏偏有人會在勞動節爭取工資保障(唔好比小弟批死... 但請恕草民粗痞),反而沒有人爭取勞動「保障」。所以覺得好奇怪,為何不保障就業,反保障工資?

雖然話說「保障」,其實個人認為並沒有任何保障可言,但以社會作為整體,保障總是可能,縱使不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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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香港政客政黨學者市民《支持最低工資》方案,並極力爭取政府落實推行。雖然遭到不少其他政客政黨學者市民反對,並給予各種形式的例子理論等支持,但觀乎其形勢,政府仍將作出讓步。

因此,今趟 CM 就此次勞動節,發文爭取政府支持就業。並且質疑各界何以寧爭取最低工資,但不爭取就業?

就「反對最低工資」的論點而言,因為實在太多,CM 不以一一表述,但歡迎提供見解(包括支持最低工資)。

而 CM 反對的原因,簡單來說,是因為最低工資制度,把企業有限的資源,強制投放在企業認為「不應該」投放的地方/僱員身上,即是:

1. 利用法律限制企業家的管理自由;
2. 剝削「應該」被投放資源的僱員(absolutely demotivating)

結果就出現這類的失意青年,然後造就一個又一個對就業失去憧憬的大眾,製造失業,破壞社會整體上進心。人,有上進心,便會發奮,爭取合理勞動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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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文,CM 只為提供一個簡單的方案,讓政客政黨學者市民參考:

(1) 由《工資保障運動》,改為《推動就業運動》。

(2) 以就業率作為觀察基準,定期公佈某些工資數據,例如行業工資中位數及平均數、最低及最高工資、Upper Quartile、Lower Quartile 等等;以及定期公佈就業數據,行業及整體就業率及就業不足率,空缺數量等等 (you name it!);

(3) 工資可以每小時時薪計算(例如扣除MPF之前);工資及就業數據可以簡單地按照現有的統計方法取得,無須任何顧問資料,歡迎專業機構免費提供。

(4) 全港分開三區,甚至十九區,每三個月一次公佈有關數據(夠啦),例如各大報章(喂,唔洗好大篇幅嘛)、勞工處等;並可以先從某一兩個社會比較關注的行業著手,例如保安、清潔、茶餐廳服務員等等。

以上方案的目的,主要是把「選擇的自由」交回給大眾,並且把各種「隱藏的重要資訊」公開,由大眾自行爭取合理待遇。無論跨區工作也好,轉職也好,市民都可以更容易作出適合自己的選擇。有否其他好處或缺點,歡迎看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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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上進的人性

人有改善自己生活質素的推動力。個人認為這股推動力,就是出自那無形之手。

CM 主觀地認為,對於惡性/負面競爭力,及鼓勵自我投閒置散的經濟支持/補貼,劃一地叫作「賄賂」(Bribery)。因此,推斷而言,最低工資制度,只是一種合法化的整體賄賂制度。

賄賂,使一個原本有基本生存能力的正常人,因為靠著外力支持,所以放棄自我推動的能力。最低工資,正正賄賂那些欠缺競爭能力的人。可是,當有骨氣的香港人接受了賄賂,會鬱鬱寡歡,沒有骨氣的,繼續慢條斯理,香港社會正面的風氣亦從此被歪曲。最低工資,不是安全傘,是確確實實的賄賂。

綜援(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原意乃讓沒有能力競爭的人,獲得基本的健康生活,但其中的漏洞則成為了徹底的賄賂,這些漏洞所衍生出的賄賂行為,不但沒有改善部分有骨氣的人的生活,反而造就了沒有骨氣的。其對社會風氣的影響,對社會和財政成本的負擔,例子實不勝枚舉,請恕 CM 心痛不能再贅。而最低工資制度,只會使全民更為心痛。

CM 仍然會支持改善綜援制度,因為人,總有軟弱、疾病、殘缺、無助,但無病無痛的你,又怕什麼要和人家競爭?

(遠至更貧困的南亞,Yunus 的成就和所建立的 Grameen Bank 又有何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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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
反對最低工資的 Blogger/Audience有:
ClubEddyCMOn兄AK兄Karen怒眼媽媽不敗的魔術師馬沙七十樓肥龍

其他有關最低工資立法的意見:
Samsara(討論最多)、Justin蘋果批渣估Simon the LibertarianCKGideon火鶴Nikita汽車碼頭Tiney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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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24, 2007

痛政

舊患復發近整月,令人咽寢難安,無心戀戰。(喂,唔係心病,係身病!)

痛,想起往事,想起前路。

想起沙士,沙士沙士沙士,令香港成為一個不説話的城市。

當年,好靜。無論在地鐵,在街上,人都很靜。那種靜,就像某年從電視上看到的那一刻,也一樣的靜。沉默受驚的靜。

想起民主,民主民主民主,令 CM 執筆記下靜思之言。

不過,仍抱懷疑。究竟民主,何以令人這麼值得追求,是否如AK兄所說,是現有最優勝的選擇?

想起HR,HR HR HR,有時也會疑惑自己之選擇。

實在,沒有選擇。男人老狗做 HR,雖不至於沒可能,但前路崎嶇。選擇,還是有的。但,想開飯嘛?

人工 based on Responsibility?

最近扯線哥哥談及有 HR 話:人工係 base on responsibility,而唔係 productivity。

查實呢句好正常,亦無不妥:

扯線哥哥,倘若你有日,想申請某一個經理的職位,事先知道原來要打理一班員工,又要見客,還要親自肩負電腦編程的任務,那當初面試的時候,這些“Responsibility” 就是決定你人工的時候,而且,公司還未有看到你的“Productivity”。你的 Productivity,只是在決定你下輪加幅,或是需要基於 Productivity 來決定你 Responsibility 是否有轉變的時候,才會有所影響。而且,作為老闆或 HR,除非公司有一套很“客觀”的記錄系統或準則,否則相信他們只能 base on 你上司的意見來決定你的 Productivity 和貢獻。

不過,肯定你也清楚知道那個 HR 只是沒辦法地,拿出一個似是而非的藉口,替公司保駕護航罷了。

至於為何會有“一律加薪多少多少”的情況出現?假若你是老闆,你又會在什麼情況下,作出此判決呢?你在加拿大時的經歷,還不夠給你答案嗎?

所以,今個星期,一定要反對最低工資!!李卓人等議員,我要反對你!

(最近又病又欠休息,想發瘋多時。請體諒。)

Thursday, April 19, 2007

自思民主 (2) - 利益和承擔

本篇承接首篇論述民主的平庸本質,有幸得到眾多網友引導,於是才能讓自己再深入思考民主本質多一點。(查實AK兄,香水姐姐以及不敗的魔術師,都已經為 CM 代言了。如今只能拾人牙慧。並多謝棉花妹妹清晰了 CM 的思路)


很多人看到台灣選舉和官員議事有黑金、有打鬧、有謊言,就指出台灣對於民主是一個失敗的例子。

可是,我從不認為台灣是一個失敗的民主社會。

從來民主滲透每個角落,有人的地方,就有民主的“特質”,不論所屬社會被歸類作什麼“主義”。極權國家中,人民也有民主的特質。

個人認為要靠制度去維持民主選舉或保護這民主本質,是徒勞的,甚至是荒謬的。因為,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民主制度。

若人民支持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便會支持社會主義。也就是說,社會主義是人民擁戴出來的,是民主選出來的主義。從這個形式上看,社會主義制度,只是另一種民主制度。相反來說,社會主義亦滲透每個所謂民主社會。唯一的分野,只是滲透程度和主流意識罷了。

我是既得利益者

有人舉例:

於某家庭,父親說一就一,子女不能反抗,這樣就不是民主了。是嗎?不是民主嗎?其實應該仍然是民主的,只是子女們自己選擇了不反抗,繼續默許父親的權威,那似乎絕對是民主的結果。

民主的本質,或許,從來都與公開不公開沾不上邊的。也或許,便衍生出透明度作為進步的民主社會的附加條件。

子女不反抗的原因,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有的怕父親動武;
有的怕打擊家庭和諧,自己會失去關係或依靠;
有的怕失去父親信任,自己會失去繼承家產的權利;
有的怕父親發怒,傷害自己心愛的;
有的知道父親年事已高,小事就順他吧,自己沒有多大的損失;
有的認為父親的意見永遠是對的,為何不接受?

以上這些子女,就是民主的共同決定,甚至可悲地 Secret Ballot 的另一種形式。

然後有些決定改變:

有的嘗試改變父親的想法,留在父親身邊勸諫;
有的拉攏兄弟姐妹支持,一同進行集體談判;
有的進行反抗,離開這個家庭去建立自己的家庭。

共同的敵人,以致共同的利益,就是民主的開始。

以票數多寡作決策的方式,其實亦存在於專權社會。只是“專權”一詞,由“說話”賦予,而“民主”一詞,則由“法律”賦予,但兩者仍然是要求少數服從多數..... 雖然,只在服從的行為上,而非心理上。

也就是說,子女其實接受了父親,也與其他兄弟姐妹一同給予民主的決策,一同投票。縱使反抗,然後建立自己的家庭,都只是希望自己的意見能夠被採納,能夠被接受。假若父親接受自己,何須反抗?然後聲稱這個家不民主?

倘若民主反映個人利益的追求。民主,也就建基於利益之上。而亦因為對於利益有所追求,人,亦會選擇推卸責任,要求其他人為自己謀利益。自主,也就開始讓位。


自主的承擔

自思後覺得,民主制度,不能共患難,只能共富貴。

人,有惰性,有推卸責任的天性。於患難中,民主必定衰落。因為人民將自願地,一致地交出權力,任憑領導者自由發揮。因此,行軍只有聽令,不能投票。

況且,民主的另一個名字叫權力下放。但承擔,不是天性。


何以放棄自主

金管局所管理的外匯基金,被不少人批評投資策略過於保守,回報遠遜大市,然後有民主選出的議員要求更改策略,提高回報。

可是,平庸本是民主的本質,賦予金管局權利進行更高風險的投資,實與此本質背道而馳。

亦反映下放了給人民的權力,一旦轉回當政者(金管局)的時候,其實亦表現出人民對更好生活的要求(或反映出不滿現狀),從而放棄自主的權力,期望當政者能為自己謀幸福。但若當政者按照定下來的規則,仍然達不到人民的要求後,便只批評指責,只有result-oriented 的要求,沒有思想過 result 如何達到。你亦可以說,人民就是不想承擔後果。

類似情況,妄把各種檢舉的權力(例如違法擺賣、禁煙、亂抛垃圾等)交給未曾受過足夠紀律訓練或處理爭執的人員(例如食物環境保護署)身上,也反映人民拒絕承擔,妄顧人性法則(或淺至HR法則),其結果便是:

人越不滿現狀(指責人家檢舉不力);便越上繳自己權力(進一步加重罰則或加強前線人員檢控力度);情況便越再令人不滿(責任被加重的人員遇到越多衝突,讓人民越發不滿其表現)....

直至,有位肯承擔責任的領導者站出來改革,把責任交回人民。

既然已經自主了,便擁有責任。不想承擔責任,便會放棄自主。

通過推卸責任,不能達到“進步”的目的,因為學習是自身的,欠缺承擔,不會學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反之而言,民主的兔子,或許會有傾向要求護兔,即,放棄學習。

某美國上市公司,全體企業人員都是民主投票選出來的,新人也是所有舊員工投票出來的。或許有人見到共同承擔,但是,這種承擔,個人主觀地認為只是現在的。倘若企業遇到風浪、經濟衰退、甚至連年業績的下跌,除非大部分人都願意承擔,否則,此公司的管理架構亦將隨之轉型,企圖擺脫民主,然後一個循環,一同承擔極權下的結果。

相對英國的君權,或許早已經有名無實,但這個君權仍然是英國於危難時的依靠。這個國家,和平時,國會成了夏迎春,戰爭,使英女皇做了鍾無艷。

而有如此的台灣,原因可能是人民是非常願意承擔的。有或許,他們誤以為,民主,只是另一個製造新英雄的新伎倆。

始終,人,對於民主是矛盾的。

Tuesday, April 17, 2007

自思民主 (1?)

承先啓後

近月承大力兄啟發,開始關心身邊社會事,先在此衷心感謝他。尤其當最近和小妹一起重溫六四國殤的時候,才喚醒自己沉睡了的思想懶蛇。

CM 經常需要往返國內,對國內人交往久了,亦建立了相當深厚的感情。對於家國社稷,雖然概念薄弱,但對於“人”,總是以認真和尊重的態度對待。

撰本系列的時候,其實仍然是基於一直以來對於工作上的愛好來寫,所以或許有些地方會與職場現實相似,並不陌生,但實際上,民主,於CM而言,根本不是關乎政治,乃關乎人性。

自思想法

我向來對於“民主選舉”有相當戒心,因為自少接受一套觀念,即所謂“大眾的意見是平庸的”。(我早已忘記這句的出處,但一直深刻腦海。)

然後因為這個戒心,所以可以再往後一點推測:平庸的,不會投票,因為他們懶理世事。只有精英的,才會投票,因為對於他們的既得利益才更受影響。好了,結論是,那最終的候選人,還不是由精英選出?

這種精英制,十分切合我一直以來對於“進步”的核心要求。但那是否通過學習?是的。因為經過 Practice makes perfect 的階段,特別是由精英選出來的,應該會越來越好。然後結論是,啊,好極,原來,民主果然是好東西。

包容平庸

可是,姑勿論大眾的意見是否平庸,也廢除平庸的大眾不會投票這種假設,如果真的要斷定結果是好還是壞,難道一直受人非議的台灣總統選舉為壞?美國的就為好?那法國的?德國的呢?

或許,民主有的好處,除了是體現自由意志外,應該就是包容性。

包括包容“平庸”者的意見,結果的好壞,由全體去承受去承擔。

那麼,沒有包容的民主,是假的民主。

民主與包容相類

要進步,便要學習。民主要學習什麼,就是要學習包容。

當投反對票的,反對不成,讓對方當權,要包容。
在當權的失敗了,錯誤了,反對派們,仍要包容。

或許,包容的意思只為共同承擔後果,共同解決問題。雖然現實中談何容易,尤其因為當包容被解釋為縱容的時候。

老闆大多認為在職場中多沒有民主,因為老細不會容許(也不會包容)平庸的存在。

但實際上,職場中平庸的人,總是有效率的,是專注的,是務實的,各自都正獨當一面!(師奶講價無人夠佢叻!)

平庸民主,不講究選出精英領導,惟講究包容平庸的大眾。


這裡也同時回應很久以前,對鐵鎚兄的“語帶相關”,但絕無貶義。

Friday, April 13, 2007

希望你信有愛

注意:倘若有朋友未有心理準備接受感情批判的,須先閱本 post 的前一篇《管你的禁忌》,直至願意接受批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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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ty 是我的前度女友。她的生日也快到了。(被小妹看到我寫 Kitty,大概會吃醋)

我倆分開的時候,雙方在感情上都受到傷害,只是我掩飾得比較好,她則選擇宣洩出來。最初,她也不相信愛,中間再經歷很多很多情殤(分開後,她一直都有告訴我她的近況。),才遇到今天的丈夫。為此,我真的很感謝上天。

分開的原因,乃因為彼此不合適,現在雙方都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亦已經各自結了婚,再往後的事如何,只有天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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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信有,就有。信有,就會去追尋。不信,就不會去追尋。

例如金錢可以帶來快樂。信,自然會去追尋其真義,不信,則自然不會去追尋。

愛也好,真愛也好,縱使與其它人討論世上是否有真愛/愛,為何一定要有一個清晰的 definition 才可以討論?覺得很很很客觀地認為,根本無需要切合一個清晰的 definition,因為愛是源於自己的,也是完全屬於自己的,不是別人的,也不能作出比較的。

這個 definition 更是自己所接受的,無須他人認同的。倘若認為真愛的 definition 需要其他人賦予:

或許,反映了自己根本沒有想過自己需要什麼所謂“真愛”;
又或許,自己在與“真愛”打滾的過程,未有嘗試去了解真愛;
又又或許,自己經常見到人家的真愛與自己不同,然後互相比較得失。
又又又或許,最後縱使發現,這些真愛的互相比較,根本沒有相同的 definitions,但奈何又再次按照自己的真愛定義尋找和比較,直至自己覺得沒有“真愛”這回事。

最終或許,最無辜的,就是往往那些相信有真愛,無論如何努力,但總找不到。對於這些朋友們,希望你們先愛自己。因為愛是源於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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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deon,請聽我:

清楚自己的需要,才重要,因為,真愛建立於自己的需要,而且基於“信”。倘若你倆發現雙方都可以給予對方這些需要,這樣便已經足夠!若有天,你倆都無法給予對方這些需要,這並不代表真愛已死,那只代表能給予你真愛的,不是對方。倘若你覺得世上沒有其他人能夠賦予你真愛,對不起,請恕小弟要告訴你:你識得人少。

六合彩(頭獎),為何仍然有人可以一生中超過一次?何況真愛更是無處不在?

所以我希望人信有真愛,好讓他們自己會去追尋。

至於鶴兄,errr....:

查實小弟只是見你路過,不如拖埋你落水.... 愛,有真,必有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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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 Kitty 在一起的時候,雙方都曾經全心全意地付出過,得與失、感情回報、傷痛及美好回憶,只是雙方在尋找真愛時的副產品。縱使分開了,相信我倆都相信世上有真愛,因為都知道雙方曾經為對方付出過 - 這也就是小弟自己對於真愛的定義。

Tuesday, April 10, 2007

管你的禁忌

自己不太喜歡這一篇。很沉悶,很雜亂的一篇,而且很多尾巴。但作為認識自我系列的一部分,總希望效果不會太差。


活在禁忌的日子

認識自己其中一個途徑是走進自己的禁忌。

- 每人都有覺得自己要保護的對象。曾有匿名君在薯兄的Blog上留言,說自稱“中環人”或許會令人覺得“膚淺”。(抱歉,薯兄及匿名君,借題發揮一下......題外話,查實想問,若果稱自己為香港人,又會有什麼人覺得膚淺?)

- 朋友認識某慈善機構的主管,因為與機構內某人同追求一個女仔,故要求情敵維護機構整體和諧,自願離開該機構。


先管好自己的禁忌

Devil’s Advocate 本身就是利用挑戰自己的禁忌的其中一種管理手法,並且讓下屬知道上司正在放開自己,並正謀求合作。

引伸到管理,包括之前亦曾經述及的小雪崩管理技巧,禁忌,並非全然是管理的障礙,很多時,禁忌只是深入思考的障礙。例如老闆會避免提及得力助手某些缺點,甚至放棄思考如何改善他的弱點。有可能因為老闆自己本身的禁忌,而使自己忽略深入思考(甚至阻止自己繼續思考)去解決問題(即所謂逃避),終使自己錯過某些大好良機。

而且上司的禁忌,亦會向下蔓延,逐漸導致上下因禁忌而失卻很多改進和成功的機會。他們稱這些禁忌為“商業秘密”。

但總要留意,禁忌和原則總會混淆,有時原則中存有禁忌,禁忌中也有相當原則。

或許,多點放下自我,便更容易分清禁忌和原則,更了解自己。

對自己諱莫如深,與諱疾忌醫者類同。總有一天,小病會變作大病。


利用別人的禁忌

這裡並不鼓勵“積極”利用別人的禁忌來達到管理目的。要知道,若為拆散,必被拆散;若為招聚,必能招聚。

觸動強勢大圈子和強勢小圈子的禁忌,易招殺身之禍(例如文革、僱主的私生活);弱勢大圈子的禁忌,則可被視為破綻、機會、改革的籌碼,而弱勢小圈子的禁忌,則例如有醜聞。

利用禁忌,有時被認為是不道德的(抱歉,這裡沒有“不道德”的定義),但對於某些職場情況,總有一點制衡作用,例如早前在CK兄留了一言,指若發現員工正玩ICQ或上網炒股,突然現身讓他發現但不揭破其錯,即乃把握其短暫醜聞,然後讓你短期你任意指使。

再深入解釋,管理者可借用七擒七縱的方法,累積你的籌碼,直至他完全信服於你 (或因為累積禁忌過多而成為醜聞,被逼臣服)。

也就是說,若下屬犯錯,上司有幾種方法指正,一,是先告訴他“你錯了”,然後示範給他如何改正,二,是只示範給他如何改正,但途中完全不對他說:“你錯了”,而是說“你試試這種方法”。

倘若,你利用了下屬的禁忌,採取第二種方法,你的下屬將會比第一種方法更容易信服你。

有人亦會再深層次一點,把禁忌歸類成私隱或尊嚴。但連自己都拒絕去面對,何來私隱、尊嚴之有?


管理者的普遍禁忌 – 風險

向老闆提及風險、虧損、對決策表示懷疑、否定,乃職場禁忌。但倘若作為上司的你,能夠開放這種禁忌,實乃得人之道。

反過來說,向下屬提及風險等,有時並不表示自己對於禁忌採取開放態度,因為論據還需要事實支持,反複 的“狼來了”故事,將毫無意義,而且會令下屬鬆懈和漸漸拒絕接受你的預言。

有太多禁忌的老闆,智慧一定有限。越能夠克服自己的禁忌的老闆,成功機會越大。權威自恃者,總以權力封殺禁忌。因為自己對自己的禁忌根本未有任何一套能說服自己的合理解釋。


你需要開導嗎?

誠然,人對於某些禁忌是隱藏的,不被發現所以不能被正視。要發現這些禁忌,有時需要自省,有時需要開導....

日前,從報紙中閱到,公司朋友多的,員工會做到比較長久,但作為上司或老闆的你,又會否不明所以地,視辦公室內結交朋友為禁忌?

對於自己的各種原則、尊嚴、私隱和禁忌,嘗試問問自己,無論答案如何,要繼續問,反復地問,總有一天會了解自己,明白禁忌實為何物。至於你要否回答其他人,我想,不必了。

假若有天當成大明星,有痴情女粉絲因為夢見我而要生要死,還因我拒見而說我無情無義,對不起,你還未曾觸碰到自己的禁忌。

Monday, April 02, 2007

謊 - 話

以往經常有人問,為何可以忍受,甚至接受人家說謊?回答,並無忍受,完全接受。

除了因為自己都是說謊者之外,亦因為明瞭每個人都逃不出要做說謊者。想免,但不能幸免,因為那是本能。所以對於能堅守盡量不說謊的人,特別敬佩。

謊話是何物?

謊話就是:真實 x 99.999% + 欺騙 x 0.001%。越是能騙人的謊話,就越真實。越假的,就越騙不到人。

相信人,就是相信真實與欺騙的混合體。但不應本末倒置,以為要欺騙你,所以拒絕相信人。

相信謊話是可憐,因為那是無知。
接受謊話是美德,因為那是包容。
揭穿謊言是智慧,因為那是慈恩。 (得 AK兄指引,萬分感謝!)

為何你可以接受愚人節,但不能接受(注意:不是相信)說謊者?

Sunday, April 01, 2007

愚人.清明.復活

病,人沒有太多的感觸,對世事變得不敏感,思想很慢很亂,身邊事情都變得輕描淡寫,但腦袋總有很多意念湧入。

病中還要上班,是要命的。雖然還未完全病愈,但執筆的動力還是很強勁,因為人在清醒時,總會掩飾自己。

愚人

欺騙總是一直以來的強項。從小到大,成長缺乏妥善指導,一切仗賴自己。但過程當中,總會有過錯。而小時的過錯,總是被欺騙過去或被掩飾。可以說,到現在,都靠蒙混討飯吃。

最近不知為何,還得到公司的一些鼓勵。自問工作上並非特別出色,也並非特別專注和努力,也沒有突出的貢獻,不明白自己還能獲得如斯鼓勵。心怕,自己的欺瞞技巧還在潛意識中發揮出來。

難怪一直頭痛未愈。

4月1日,總是沒有多感觸。看過一些網友的文章,有紀念張國榮,有提及沙士,也有林林總總的精彩愚人事件。但沒有想到別人,只想到自己,又想,自己是否過分自我中心?

選擇這天來批判自己,不知是愚人,還是娛己。

清明

對於這個節日沒有什麼特別的感想,但仍有一些感慨。每年一家都在清明前後拜山。

小時一家拜山都會與親友們一起去,一行十多廿人。現在,你沒空,我們先去,我沒空,便一起都不去。

以往去拜山後,都和親友們吃飯。現在,因為這個跟那個交惡了,已經多年沒有一起去了。

從大堆頭到小組各自上山。或許可視為家庭關係的分裂,也可視為家庭人數之增長。可視為記恨的證據,也可視為獨立意識的增強。可視為家庭團結的瓦解,也可視為新家庭關係的興起。作父母的,或許始終要作出自己的選擇,將來如何看待清明。

復活

信醒覺,信改造,信重生。

沒有慶祝復活節。正如某某專欄作家曾提過,男人說不慶祝情人節、不紀念情人的生日、不安排結婚周年活動是因為每天都當作這些好日子來珍惜....一切都是藉口。

雖然被作家踢爆了,但每年還是如斯給予藉口。為何慶祝總是要以一年為限?何況,你我的情人節是同一天、你我的生日都是同一天、你我的結婚周年又是同一天。小妹,不要道聽途說,雖然你經常都聽我,但您有權決定的。

相愛的雙方應該是對等的吧。你愛我,支持我就是證據。我愛你,支持你就是證據。支持對方,不要光說,要行動。實踐才是硬道理!我信你愛我,所以更支持你。你信我愛你,所以更支持我。何以還要問怎樣才算被愛?然後說對方前言不對後語?

愚人清明復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