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淺的體會
社運博弈
(1)博弈理論得以體現的必要條件,就是必須有博弈者。
博弈者是在博弈,是在思考,是在以高度的理性去作出考慮,是在跟對手鬥智鬥心靈質素。博弈者可以是個體,也可以是極度理性的決策團體,例如軍隊中的參謀、外交部,或處於戰爭狀態中或擁有戰爭意識的團體。博弈是聯動互動的。社會群體、一般家庭是不會理性博弈的。
博弈理論的例子雖然容易取得,但不是隨處適用。
(2)Chaotic 群體對 Orderly 群體的博弈,由於 C 群體內部並非一致(in the way of choice diversity:「股民」>「市民」>「網民」),本身其決策也就並非能以理性去博弈,促 C 群體只能以其過去的結果,而非 O群體的決策模式來推敲,或作出博弈。無嚴謹組織的 C 群體,其博弈模式以 Trial and Error 為主(~ individual learning + horde instincts?),成敗在乎能否切入博弈對手的要害。越威脅O 群體要保護的對象,越切合「要害」的定義。這種群體除了靠critical mass,更要依靠時機、運氣在可以在與理性博弈對手的棋局下勝出。達至 critical mass 的意思,即引致O 群體出現恐慌性決策改變,不同 composition of the mass,可以引致不同程度的恐慌。(some side-thoughts from here1, here2 & here3 - updated 29 Oct)
反過來看,O 群體如果要維持相對優勢,應該有不少可行的方法。
整體來說,博弈者的勝利因素,並非理性或技術性擊倒,反而是在於「誰先」在對手的心靈製造恐慌。
(3)博弈者的失敗,在於一己計劃缺乏足夠理性元素,或在於推演欠缺充分計算,更在於對一己計劃與推演賦予過大期望或過分自信。博弈者的失敗,很多時在於錯誤辨別博弈對手,或對手眾多而不能制定有效策略。
簡單而言,把錯脈、斷錯症、開錯葯,是謂博弈者第二大忌,第一大忌則為表徵當病徵。常見之於子女入學、自身轉職入職、對抗權力階層管制措施等。
On reflection
When you critize, reflect. When you reflect, don't critize.
On finding an insight, you reflect upon what was happening. You relate what was happening with what you have reflected. And if you find yourself spontaneously critize what was happening, you are not reflecting.
You are rallying psychological support for your criticisms.
Please don't, christian.
casus belli
升級了。以前等機會,現在製造機會。那些議員們的權術運用比以前高明了,但反更為我所鄙視。
Fabian Strategy
統治權... 短暫放棄統治權,換來其他資本以取得將來的統治權。
內地在進行結構轉型的期間,例如由計劃經濟模式過渡至市場經濟模式,曾短暫放棄統治權以利將來統治(地區性放任政策),意義上與費賓戰略近似。費賓戰略的本義是取捨策略。
香港政府進行政制轉型的同時,原則上亦可考慮採取費賓戰略。
費賓戰略對於個體亦適用。(Side-thoughts from here - updated 29 Oct)
犧牲
作為「行義」的關鍵元素,此孫中界君,烈士也。
他推動的,不止法治,更是法智。
曙光
明報消息:內地公安自4月9日展開的打擊拐賣兒童行動以來,截至本月12日,偵破案件1717宗,解救兒童2008人...
其他資料:全國公安機關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專項行動。還想知道,多少人被捕。
教育、習俗、需求、neighborhood wa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