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2, 2011

表示憤慨 表示慷慨 (2)

呢庶及左近,可以博覽近日各方既演繹。

呢次事件可以從多角度傳譯,大致係:

1. 亞視作為中央十台,未問阿爺就私自爆料,抵死!

2. 明明係王征放料,衰左就縮沙仲劃清界線,無恥!

3. 弱台唔搶新聞點夠開飯!

4. 衰左廿年都仲死性不改,播新聞都俾人投訴,嘿!

5-10. 市場眾說紛紜,凸顯(a)權力鬥爭;(b)政治變數;(c)宣傳部政策;(d)國外媒體表現;(e)國內政治倫理解構;(f)公佈名人死訊生辰病況之道德判斷.....


承有頭無尾之上集,我好感慨:「香港既第四權,只能夠存在於市場形式,不同擁有第四權的媒體互相競爭,同仇敵愾,屬於競爭手段。新聞自由,並非第四權力爭既焦點。甚至有官方對於某單一媒體發出通牒之後,其他媒體繼續剝花生飲啤酒,經常批評官方打壓傳媒的記者協會以及其他組織,更獨善其身。」

亞視既報道,雖然已經俾官方指責,但並唔表示呢則新聞就係謊言。俾官方指責人所共知,媒體向江家屬道歉(見有向官方機構道歉乎?)亦屬事實,不過呢度睇到既,並非代表亞視既報道失「實」,只代表媒體受到壓力。單就呢個「壓力」,向來自詡高舉新聞自由既各方媒體,試問何曾就此份壓力表態?個個唔係噤聲,就係認定以官方消息為依歸,名人生死必須政治正確。

你話,俾我點會唔覺得各界尊貴今次咁慷慨,自願送上《新聞自由》呢個牌匾丫。

4 comments:

said...

前排睇「正義」嗰本書話,其實大部份政府,都會好注意講出泥既話既「用詞正確性」──我覺得中央都絶對會係咁

即係,我個人亂估,個故事係,江係腦幹死亡(網上意見都好多係咁話),而响亞視播死訊嗰時,其實係搶救緊,未知用機器係咪可以維持到佢既生命,所以亦唔敢輕易出稿反駁亞視...直到十幾個鐘後情況穏定左,知道江係可以靠機器維持,先至出個新聞稿囉

至於王征,一定知同有俾料/意見,不過係咪算係「指導」新聞部...見人見智喇我覺得;正如我成日覺,最醒既打工仔一定係老細未講,已經跟老細心意安排左...而究竟做新聞,同打份工既分別有幾大,就,响第二度先講lu

C.M. said...

我地既中央絕對係咁啦,尤其係佢「須要」為「正確」呢個兩個字「定性」。總之,一切定義,要由中央拍板。

整體黎講,做「新聞」同「打工」分別唔大。但個別「新聞工作者」就可以同一般「打工仔」分別好大囉,你話係咪先。社會都係因為咁所以先得進步加嘛。

講返定性/定義。呢個就牽涉新聞自由其中一個核心價值:讀者/觀眾/聽眾/老百姓,都有「權」為一個消息作定性定義。政府,作為百姓既管理人,極其量係為左整體既安危而去為消息提出「意義」,而非「阻止/禁止」百姓去自行為此意義作判斷。

魔術師 said...

魔術師歌劇系列之《沒了去歪》經已公演。

C.M. said...

蘋果日報:

亞視誤報江澤民死訊 「引咎辭職」
梁家榮暗插王征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906&sec_id=4104&art_id=1558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