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13, 2009

快,快的,是速度,也不是速度。

快,若不是速度,就是不快。

快,也同樣是不快。

是為欲速則不快

我近來竟然在想,我可以代入編劇的想法,但何以我還不是一個好編劇?

我沉醉於某某學者所說的什麼世代的什麼食字習作,大有挑戰學者正派撥亂反正之意圖。

我輕視固有編劇方式,不快要打穩基礎才成學的真理,圖以快打不快。

是為敗。

8 comments:

p.e.t.e.r. said...

嗯...我近來竟然在想,我可以代入神的想法,但何以我還不是一個神? ;)

Anonymous said...

快過打針,是大眾的對願望。
奧當然應得,亦佩服五評審。也佩服你及前兩位。

Anonymous said...

快過打針,是大眾的願望....

C.M. said...

p.e.t.e.r.:

嘩,乜你目光咁遠大呀? ;)

匿:

噢。奧...巴馬?

**********

最近聽到Bloom's taxonomy的其他擺置方式,方發現原來也有人認為 Knowledge不一定是需要視為「最基礎」的。

Other Ref: Howard Gardner

Anonymous said...

That is great, interesting! Let me digest it. 我認為奧比過去例子高層次及難度,也認為奬不是為了鎖他,他也不會被這麼簡單被鎖。

C.M. said...

匿:

對。那個獎,應該鎖不了他。

換個角度是:道德律對於「好」人是沒有意義的。

(Errr... 我不是說奧是「好」人與否,而是說,觀其傾向,這個獎,對於他的「行為」,沒有任何規限作用)

Gideon said...

你啲快又唔快既句子令我諗起尿越急越痾得慢呢個道理... 呵呵..

C.M. said...

若果你唔係呵呵,而係殊殊... 我諗即時會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