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8, 2009

粗淺的體會

社運博弈

(1)博弈理論得以體現的必要條件,就是必須有博弈者。

博弈者是在博弈,是在思考,是在以高度的理性去作出考慮,是在跟對手鬥智鬥心靈質素。博弈者可以是個體,也可以是極度理性的決策團體,例如軍隊中的參謀、外交部,或處於戰爭狀態中或擁有戰爭意識的團體。博弈是聯動互動的。社會群體、一般家庭是不會理性博弈的。

博弈理論的例子雖然容易取得,但不是隨處適用。

(2)Chaotic 群體對 Orderly 群體的博弈,由於 C 群體內部並非一致(in the way of choice diversity:「股民」>「市民」>「網民」),本身其決策也就並非能以理性去博弈,促 C 群體只能以其過去的結果,而非 O群體的決策模式來推敲,或作出博弈。無嚴謹組織的 C 群體,其博弈模式以 Trial and Error 為主(~ individual learning + horde instincts?),成敗在乎能否切入博弈對手的要害。越威脅O 群體要保護的對象,越切合「要害」的定義。這種群體除了靠critical mass,更要依靠時機、運氣在可以在與理性博弈對手的棋局下勝出。達至 critical mass 的意思,即引致O 群體出現恐慌性決策改變,不同 composition of the mass,可以引致不同程度的恐慌。(some side-thoughts from here1, here2 & here3 - updated 29 Oct

反過來看,O 群體如果要維持相對優勢,應該有不少可行的方法。

整體來說,博弈者的勝利因素,並非理性或技術性擊倒,反而是在於「誰先」在對手的心靈製造恐慌。

(3)博弈者的失敗,在於一己計劃缺乏足夠理性元素,或在於推演欠缺充分計算,更在於對一己計劃與推演賦予過大期望或過分自信。博弈者的失敗,很多時在於錯誤辨別博弈對手,或對手眾多而不能制定有效策略。

簡單而言,把錯脈、斷錯症、開錯葯,是謂博弈者第二大忌,第一大忌則為表徵當病徵。常見之於子女入學、自身轉職入職、對抗權力階層管制措施等。

On reflection

When you critize, reflect. When you reflect, don't critize.

On finding an insight, you reflect upon what was happening. You relate what was happening with what you have reflected. And if you find yourself spontaneously critize what was happening, you are not reflecting.

You are rallying psychological support for your criticisms.

Please don't, christian.

casus belli

升級了。以前等機會,現在製造機會。那些議員們的權術運用比以前高明了,但反更為我所鄙視。

Fabian Strategy

統治權... 短暫放棄統治權,換來其他資本以取得將來的統治權。

內地在進行結構轉型的期間,例如由計劃經濟模式過渡至市場經濟模式,曾短暫放棄統治權以利將來統治(地區性放任政策),意義上與費賓戰略近似。費賓戰略的本義是取捨策略。

香港政府進行政制轉型的同時,原則上亦可考慮採取費賓戰略。

費賓戰略對於個體亦適用。(Side-thoughts from here - updated 29 Oct

犧牲

作為「行義」的關鍵元素,此孫中界君,烈士也。

他推動的,不止法治,更是法智。

曙光

明報消息:內地公安自4月9日展開的打擊拐賣兒童行動以來,截至本月12日,偵破案件1717宗,解救兒童2008人...

其他資料:全國公安機關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專項行動。還想知道,多少人被捕。

教育、習俗、需求、neighborhood watch。

22 comments:

bittermelon said...

C.M兄見多識廣,看完整篇文章我都答不上一句,不要誤會說你寫得不好,問題只在我自己...hehe

關於曙光,最近我也見到一宗,就是四川嚴打黑社會以及包庇他們的官員,據報已經又些成績,希望能夠持之以恆,也保佑主事的兩位官員不受人身安全的威脅.

Clay said...

孫中界自殘明志,成功迫使橫行無忌的公安機關認錯。先例一開,但願神洲大陸有所啟發。

C.M. said...

苦瓜兄:

小弟做做習作而已。

另一方面,相對國內其他事情,小弟對拐賣兒童的感受非常深,一直感到無助。如今,終露點曙光。謝。

若虛兄:

雖然有人說其情緒過分激動,亦有人認為他並無意為他人行義,但在我看來,孫中界之無意,實正是啟發人心之舉,同為義也。

kenkachemhazard said...

國之不幸, 乃草民唯自殘纔得直.

自殘屬暴力之舉, 兇猛尤如楊佳. 釣魚冤枉好人, 尚且要犧牲一隻手指, 外加網民傳媒大家鞭撻, 官員才退一步還其清白. 可見官民相對立, 一如曾政府之於香港傳媒與市民也.

不是政府錯就代表自殘是對的, 對嗎?

C.M. said...

從來我看中國,不是幸與不幸,亦不是眾管治階層的能與不能,而是民心的轉變。

坦言,我跟你看到的很不同,官民有那個地方不對立?有那個地方官民水乳交融?如果從這件事看到官民對立,有否發覺這個觀察如何與前者不同?

如果還只是看到官民對立,而看不到更多,這不是觀察,是印象罷了。開啟你的眼光吧。

要自殘才讓自己清白,是不幸。但是,當人自殘後,能驅使官方以至民間出現新氣象,是幸也。幸的,不來自自殘的人,而是來自那建構以人為本的氛圍。十年前你能見證此事嗎?甚至兩年前的你我還不可以!

自殘,既沒有鼓動他人自殘,純粹是對自己的暴力。對錯與否,不容你我下定論。

若眼光只停留在某一事情的對錯上,便很容易忽略了其他事情的對與錯,也過早為其他事情的對與錯下定論。

kenkachemhazard said...

CM兄: 不同者, 是民眾伸冤, 改用了互聯網與傳媒, 是近數年的事, 事關民生的話, 政府樂見其成, 不過其事一如攔轎申冤, 抬屍擊鼓, 引來一眾鄉民齊來圍觀評議, 乃逼不得已而為之, 亦屬古老當時興而已.

網路多評為執法太過, 懲罰善心之人, 甚至認為官府鼓勵各家自掃門前雪, 敗壞人心.

C.M. said...

Kenka:

還看到其他不同嗎?

kenkachemhazard said...

還有, 上級沒有封殺相關言論, 也沒去把當事人抓去問話. 其他的你說好嗎? 昨晚太晚睡覺今晚要補眠了...

p.e.t.e.r. said...

拐賣兒童?歐洲好似仲嚴重喎!

樹大有枯枝,歷史越悠久,枯枝越多咁解遮。

呢D係人性。

Unknown said...

CM兄,小弟對博奕論認識極淺,雖跟不上你的思路,卻仍獲益良多,謝謝~

有關在對手心中先製造恐慌,確是這個世界常用的策略,玩沙蟹如是,推政策如是(說到這裡,總想起港人非婚生子女來港的爭議)。要脫離博奕對手的控制,相信只能依靠培養不動如山的大氣魄。

Pakkin

Clay said...

KENKA兄:
以中共的作風,胡溫上台之前,你以為你能知道這單消息嗎?啐,還不是一個刁民在發狂,拿他到瘋人院去吧,讓他以勞動洗滌心靈吧!

我看到的,是國家在進步了。進步不是一步登天的,也不是生搬硬套的。路是一步一腳印走出來的。要拖動中國這背負五千年歷史包袱的巨人向前走,容易嗎?

C.M. said...

Kenka:

於我看來,不同的地方還多的是。另文再談。

p.e.t.e.r.:

>>樹大有枯枝,歷史越悠久,枯枝越多咁解遮。

呢樣我真係未諗過... 唔... 多謝多謝。(令我諗起... honoring the past呢個名詞)

關於歐洲拐賣兒童的情況,小弟從Carla的分享中了解一二,當時我想,連發達國家也無法取締,在發展中國家的情況更令人憂心。

http://news.bbc.co.uk/2/hi/in_depth/8226580.stm

C.M. said...

Pakkin兄:

或許你不知道,你一直給我不少反思和insights,謹此向你道謝。

若虛:

若更specific,可能是人民在進步了。

p.e.t.e.r. said...

>要拖動中國這背負五千年歷史包袱的巨人向前走,容易嗎?

嗯... 智慧應該係日積月累而來既,有時我唸,唔係應該越耐既文化/文明出黎既人越有智慧,係文明進程果度跑得越快既咩?

seikomatic said...

o我.....打擊包娼秘賭班官實際好多。

C.M. said...

p.e.t.e.r.:

Good question. Thanks.

晶晶:

:o

Anonymous said...

C.M. Hing,
請問NGO是否一定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还是必须产生收益,以提供其活动的资金"-是否指利潤可以再投資如租買大些地方,請多些員工?賬目要獨立,如正生書院與母公司要分清楚。
此外,還有無弊處(從社會,被服務者,及組織本身)?因為總覺得運作起來是把社會問題contained but not solved. i.e. develop a whole institution around the original problem, but the no. of users are still enlarging (problem being compartmentalized, and structured)
有何經驗和看法?

Unknown said...

近年興起一種社會企業的運作形式,跟傳統香港NGO的想法很不同,它是以商業運作來達成社會目的,所得的企業盈利,股東及董事不能分紅,所有盈利都要投放在企業原初的社會目的。

C.M. said...

Nic,

Sorry for I don't quite understand what you want to achieve.

xiao zhu said...

那麼議員們,你認為是屬於C群體還是O群體?

Anonymous said...

那些買兒童的都應該得受到法律的制裁!!不然拐賣兒單的那些貶子會更加倡狂。

C.M. said...

小珠:

直覺上,部分是企圖有order的C 群體。

Anon:

的確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