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18, 2007

不法者的自白

2006年香港某上市公司位於國內的子公司控告兩名國內記者,指控其名譽侵權。原告索償人民幣三千萬元,並要求法院凍結該兩名記者的財產。事緣該兩名記者在其所屬報章報道該公司曾經“強迫工人超時加班、一天要站著工作超過十二小時”等。此事一時成為財經界的話題。

這則報道,CM 未有感到驚奇,因為自己亦曾擔當重任 ~~ 一個不法的重任。

何謂驗廠
在製造業中“驗廠”是行內一個惡名昭著的“客戶要求”。或許香港仍有不少人對於“驗廠”仍然所知不多,所以在此先就著其中一個比較 painstaking 的部分,簡單解釋一下驗廠是什麼一回事:

關於驗廠一詞,行內有不少相關術語,例如 Social Compliance,COC,社會責任認證等等。而其中SA8000 近年更成為各大廠商追求的國際標準。

舉個例子,某外國的買家,如零售商或批發商,到中國採購產品,會向廠商落訂單説明產品要求及價格,待廠商同意相關要求後,便可進行生產。而廠商完成產品後,外國買家會安排人員檢驗製成品“質量”是否合格(即驗貨),“數量”是否足夠等等,然後便確認可以付運(走貨)。整個驗貨程序只涉及“產品”。

但大約自十年前左右開始盛行,外國的買家(尤其歐美等各大採購集團),不只對於產品進行檢驗,更派出“審核員”對於製造商的所有生產設施進行檢驗,當中包括工廠有否僱用童工、有否按照法例繳付工資、消防設備是否足夠、勞工的住宿環境等等。數年前更要求與員工面談查證工資資料有否作假、對於大廠甚至派專人長駐了解工廠每日勞工狀況等。倘若審核員發現有任何可疑的地方,輕者提出質疑要求改進,重者取消訂單,甚至從供應商名單中除名。

替人消災
而 CM 當年要做的,就是應付“審核清單”的各種要求:

消防:平日全面被堵塞的走火通道,驗廠前已經運到後山暫存。消防設備的全年檢查紀錄於驗廠前一併完成。

未成年工:不夠18歲的工人全面休假。(16歲以下才算童工)所有不足18歲工人的資料,全部從人事部取走。

宿舍:絕不透露工廠內有任何一室超過12人的宿舍。

車間:凡是反叛或有報料傾向的工人,驗廠當日一律休假。

廁所:工廠特赦,所有洗手間有廁紙及洗手梘液供應。(審核員離開後,馬上收回,以免被工人偷去。)

工資:嗯....此處不予表述,總之欺瞞之術是也。

....等等等等

CM 不準備在此分享各種欺瞞心得,但對於有心的同行,CM 建議須先了解驗廠背後是什麼一回事。

很多同行只以為驗廠只是一場戲,讓發達國家的買家,因應本土政治要求,例如勞工保障團體、環保團體、消費者組織等的“社會良心”,從而逼使生產商符合有關社會責任的“良心標準”。(這些標準可以是最低工資、最高工時、噪音等等;不過,近年已經開始到達矯枉過正的地步)。所以,當同行們要應付驗廠的時候,便費盡心力,企圖完全滿足審核要求。因為有些工廠根本無力負擔這些額外開支,所以便漸漸如 CM 一樣,鍛煉出絕頂欺瞞之術。

利益關係
不過,CM 並不如此理解。誠然,驗廠背後有其政治壓力,但不是主體。而且,驗廠是要付出代價的,因為製造商的成本上升了,“一定”會轉嫁買家(縱使香港的廠商相應減價,“已經越來越難做”經常掛在嘴邊)。但為何買家仍然要堅持進行驗廠呢?答案不是政治壓力,是利益,是金錢上的利益。

最近尹思哲有一篇關於咖啡豆的良心,就正正表示出這種金錢上的利益。

但對於香港眾多廠商的歐美買家,這種咖啡豆形式的利益只佔一少部分,而大部分,還離不開:貨品的質量和數量。

假若工廠因為火警導致生產停頓,那時裝買家如何交待零售商,季節性服裝又能否如期推出市場?假若工廠因為勞資糾紛導致罷工,買家又是否趕及尋找另一個生產商?這個生產商的質量又是否合格?

絕大部分的時候,買家對於廠家的生產能力和質量大概是瞭如指掌的,廠商與買家之間已經有相當互信和依賴(無論是否通過 buying office,trader 等等),否則,海外買家是決不會輕易把大額訂單交給廠商的(新客戶或騙徒例外)。

廠方的籌碼
基於以上原因,就驗廠一事上,廠家仍然是有相當的議價能力的。而這個能力,就是 CM 於應付驗廠前,所持的基本籌碼。(這個觀念是從 Alan 處學回來的)

CM 視整個審核為一個談判過程,互有攻守。最重要工廠要表達的,不是“我都無辦法”的態度,而是一個“我很想改進”的態度。當一個難關放在廠方的面前時,例如審核員會問,你們的工人平均一個星期工作了50小時,不合格。廠方要做的,不是“呀,這些資料印錯了,讓我明天給你一份正確的”,反而是“其實我們都明白,但你看,我們上個月已經符合了你的要求,一個星期工作40小時了,但因為你們這批訂單下得很急,所以必須趕工,否則延誤了貨期就不好啦...”(你信工廠會無端端因為多了 2小時加班會罷工嗎?外省來的工人們都想賺多點加班費好回鄉的。)

而近年審核標準越來越嚴格,到了一個近乎荒謬的程度時,CM 會乾脆請示管理層,堅持不作無謂事。(例如曾經有要求每個車間的“光度 Luminous intensity”必須量度過並符合某標準,以保障工人眼睛的健康;天啊,生產場所不夠光,會影響質量檢定,太光,車間人員自然會反映,工廠都想省電的!)

對於次等的事情,例如剛才說的光度要求,對於驗廠結果並不會有多大影響(但可能對於無知的老闆或許有心理影響),原因是對於生產質量和數量的影響實在微乎其微。

因此,各行家們,當你的工廠有相當的議價能力時,毋須恐慌,按部就班就可以解決。而且,當你第一次已經做足 90 分,審核員對你下次驗廠少了 1 分會有微言的。

所以 CM 喜歡讓審核員高興,第一次,不給多,給他們 60分就夠了,剛剛合格。(On兄AK兄,小弟都想做番正行架!)


其他參考:
孔少林之《原是物語 - 單身大長今》P.200:〈一場小火〉

7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CM兄, "不法者" 並不是身不由己的, 不過國情當前, 每個香港人到國內到趕忙調整自己, 以求融入...但多數人都忽略了其中的代價, 甚至迷失自我, 唔奶都唔知醒.

冇奶過唔會無啦啦建立起一個人既價值觀, 唔清楚自己想要咩, 價值觀係點就闖入商場或大陸, 係好險既事, 小9以後都想寫多d!

gaubinfor said...

CM :

你以前間廠的審查員有無試過突擊巡廠, 令你想進行各種 "掩眼法" 技倆都趕不及 ?

另你的同業有無試過幾間廠聯合夾錢辦一間 "道具廠", 到有人來查廠時就自然有臨記工人扮開工瞞天過海 ?

用 "道具廠" 甚至 "道具地盤" 來瞞騙各界專業人士以便符合上市和銀行貸款要求, 股票分析員口味和海關查產地來源的故事, 時有所聞, 但始終無端一睹真貌.

C.M. said...

On兄:

多謝提醒。雖然對於自己的欺瞞功力頗有信心,但總明白自己做人身處什麼“位置”、正擔當什麼角色。對於會否再發功,當然可免則免。

但,或許你會感到奇怪(或許甚至不屑),實不相瞞,小弟並不是守法者。雖然國有國法,但小弟對於某些國法是有偏見的。這種偏見,使小弟不惜違法抗命。

所以,小弟有時頗得某些僱主歡心。

Mdm Gaubinfor:

今趟請多多指教。

>>突擊巡廠...
小弟只任職小廠,無緣親身經歷,但亦耳聞目睹過一次。

當時小弟任職子公司,其母公司主廠(約3000人)一直與 W 記進行談判。W記其實一直“知道”母公司之底蘊,亦很想與她合作,但由於母公司之“模擬”工作漏洞太多,以至令 W記無法隻眼開隻眼閉。母公司已經盡量解決,並且已經接受其最後一套資料。

但聽說審計公司為了說服 W記自己已經盡了最大努力查廠,所以進行了一次突擊檢查(不知有否知會 W記),被審計員發現母公司掩飾了其中一個加工車間未有呈交資料(詳細情況不贅,但其實這次失誤根本可以避免,只是母公司一時鬆懈)。縱使母公司心知大鑊,在拖拖拉拉下,最終沒有取得W記訂單。

你所說的“道具廠”,無。但有“模範廠”,有。(不過道具廠呢個構思認真蠱惑...但小弟就覺得唔容易搞得好)

有,當時一名國內同行曾任職“模範廠”人事主管。工廠人數約200,專作查廠用,機器設備齊全,亦有貨在手,完全符合勞動法規條,但全廠死氣沉沉,毫無氣氛。但另有主廠,不作對外開放。

至於“道具地盤”呢類傑作,小弟無緣見識,太高層次...

Anonymous said...

C.M.兄,

查廠依家野,AK就無咩經驗,不過就知到國內有d廠房,為左禁止工人代人打卡,已經進步到唔係好似香港咁用IC卡去「都」,而係要出到Facial Recongition依d先進科技...

個個工人入廠之前,排隊用塊面去打卡...都好誇張下架...

C.M. said...

AK兄:

咁高科技?係咪飛彈工廠定係生化武器試驗室先有用呀... 真係好誇張。

小弟之所以有此疑惑,對於尋常廠家,因為系統成本高,效率低(檢核一個人用好多時間,收工實排曬長龍)。

不過要咁嚴格管轄班工人有否出術,等於管理模式有問題啦。

AK兄,借問聲,間廠做邊行架?

Anonymous said...

C.M.兄,

據了解,果間廠好似係同d名牌做代工既,除左要make sure d員工番工放工之外,仲要確保d IP唔會流出去,變成羅湖城貨色...

新一代既Facial Recongition快左好多啦...平均應該可以五至十秒「都」一下...

C.M. said...

AK兄:

多謝指點。原來係“值錢”野,難怪需要投放資源。若果早年Pierre Cardin識得叫大陸廠搞呢套野,佢個價可能都唔會好似依家跌得咁慘,變曬廟街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