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死,焉知生責任心的衡量,在於我們有多少「份」認為自己是 Principal 有多少是 Agent。責任的衡量,在於 Principal 認為你該是一個什麼的 Agent。
為人上司下屬,父母子女,親朋戚友,兄弟姊妹,甚至無親無故,凡與人建立關係,便出現 Principal and Agent。
人生在世,我們什麼時候作 Principal,什麼時候作 Agent?我生來,似乎只有自己是自己 Principal,對於所有人都是 Agent。慣性,使人忘卻自己是 Agent 的角色。
Agency Theories 雖仍然於我,只是一堆「你阿媽係女人」的關係結構圖,不過,我會再次清醒好好擔當我這個代理人的角色。我信我生有我的 Principal。
賞罰
小孩子之所以能分辨對錯是非,因為有賞有罰。可是,他們只知道「什麼」是對是錯,但不知道「為什麼」。
阿女伏在桌前來個《連環新接龍》。她知道的,只是4「可以」搬到5下面,J「可以」搬到Q下面,A「可以」搬到2下面,但不知道究竟為什麼,也不知道勝出或失敗,或什麼叫挑戰自我。賞是因為看到「可以」,罰是因為看到「不可以」。
年紀越長,便越不想知道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反而越想知道「為什麼」,可是,又似乎越不知道為什麼。
成本與得益、代價與回報、costs and benefits,一切計算一切策略,完全屬於成長標記、成人專利、成熟表現、成功要素。一個「成」字,成為成敗關鍵。
若我看到聖經說的只有賞與罰,那我是否仍是小孩子?還是我要看成敗得失,才算不吃奶?
伸延:黑人:立法原意
存在即合理船山
有日提到:「有點存在即合理... 」(並「...當局即合理的味道」,此句則不明)
此話可真。
尤相信世界涉及「人」的事物有其自我調節機制和能力的角度看,此話更真。市場如是,生態環境如是,生物如是,人性如是。事物的存在,即反映調節機制和能力的存在。合理的地方,莫過於「上天賜與」。
但若真要說有其不合理的地方,在於「人所不容」,在於「不應該」,正如,不均不公不穩不合。不應,乃「存在但不合理」的地方。
存在但不合理,從企管角度,吾謂之失職失責;從公共管理角度,謂之有待改善;從人治角度,謂之人性弱點;從紅旗角度,謂之麻痹大意;從漁港角度,謂之「有病」。
沉阿 Moon,係我涼薄,定係我唔愛國?
喂,阿龍,你地呢幾條中華鱘最大既貢獻,係刺激返我 Marine Biology 講既基本知識。但唔該,國寶呀國寶,其實您係咪國寶關我咩事?我知你係珍稀動物全世界罕有瀕臨絕種,咁所以你要俾人送黎香港比我地見識大開眼戒增廣見聞?點解你要上新聞頭條?點解你地有病要同我交待?係咪電視台爆你地私隱公開病歷?既然你地需要受到保護,點解唔早d返去原居地安享晚年?咁正字為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