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兼論 (2) - 風土人情
好多人成日勸諭,某某某溫水煮蛙,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唔好比人有機可乘。
先講直接既。
七一遊行自零三至今逢七載,套用通寶用語:風土遊行日。若平民百姓與政府官員對此風土遊行已習以為常,咁係咪時候應該轉下策略呢?
再講更直接既。
再看看Kursk 一文。
再講更更直接既。
吳靄儀響星期一在其明報專欄《法政隨筆》有以下一段節錄。(多謝歌德提供資料)
第三是沒有對法律的性質和語言痛下苦功。議員不是律師,當然不具備法律專長,即使是專業律師,也未必熟習立法的原則和步驟,但立法會的基本職能是通過法例,法例在我們的制度之下如何發揮作用、法律的語言如何落實政策的目標,每位議員都必須花時間學習和掌握。意見是一時的新聞,法例是永久的規範,影響公眾的權責,影響特區的體制公正和經濟活動暢順。官員庸碌,得過且過,議員不求甚解,甘受擺佈,有時則捕風捉影,捨本逐末,真是令人難過。
再講更更更直接既。
唔鍾意就溫水煮蛙,鍾意就係擇善固執(乜父母教兒育女唔係一樣採用溫水煮蛙咩?)。
其實溫水煮蛙四字,用響時局評論,雖然合符策略或政治目標,但未免賊喊捉賊(係,咁講我都覺得自己過分,但我真係咁諗)。
但此四字若用響「自省」,則孺子所為也。
最直接咁講。
《聖經》,係幫自己反省既書,唔係攞黎幫自己批判人既書。
3 comments:
朋友,呢篇當然唔係齋講政治喇。
@_@ 咁即係講咩?
最尾果段咪講左囉 :>
Well, 可以間接d講。
《The Fifth Discipline》中亦提到溫水煮蛙。(希望無記錯係咪第二本書)
作者提醒人避免溫水煮蛙,係提醒「那些想持續學習既人」要謹慎以免被潛移默化(於所謂comfort zone)而拒絕改變。本質上並無「否定」溫水煮蛙。
再間接d咁話。
風土人情,就係 comfort zone。
再再間接d咁話。
慣性動作,慣性思維,就係 comfort 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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