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7, 2007

支持就業,反對合法賄賂

各位有份參與最低工資立法的議員及市民代表:

本人 C.M. 為香港的路人甲乙丙,原對民生鮮有關注,但因近日獲得其他網友啟發,所以才開始有所探索。本人身邊有不少欠缺市場競爭力的親朋,對最低工資立法有所期待,但當本人試圖理解背後的人性原理後,別有所感。本人不懂經濟法則,只對人性有所感受。所以特撰拙文與網友分享,縱然本人文筆粗鄙市井,但大家有支持,有反對,而且總是理性和諧。

今天為五四運動88周年,希望閣下能夠在本「無私運動」的紀念日,嘗試參詳我們的意見。本文亦提供一個簡單而低成本的方案,讓閣下考慮,無論最低工資何時立法,本人仍希望此方案能夠獲得推行。

對於閣下的參與,本人相信有份參與是次討論的眾網友都會不勝感激。

以下為拙文《支持就業,反對合法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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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是國際勞動節,而每個國家的「勞動節」日子也不同,其由來不贅。

明明是勞動節,不是「工資節」,但偏偏有人會在勞動節爭取工資保障(唔好比小弟批死... 但請恕草民粗痞),反而沒有人爭取勞動「保障」。所以覺得好奇怪,為何不保障就業,反保障工資?

雖然話說「保障」,其實個人認為並沒有任何保障可言,但以社會作為整體,保障總是可能,縱使不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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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香港政客政黨學者市民《支持最低工資》方案,並極力爭取政府落實推行。雖然遭到不少其他政客政黨學者市民反對,並給予各種形式的例子理論等支持,但觀乎其形勢,政府仍將作出讓步。

因此,今趟 CM 就此次勞動節,發文爭取政府支持就業。並且質疑各界何以寧爭取最低工資,但不爭取就業?

就「反對最低工資」的論點而言,因為實在太多,CM 不以一一表述,但歡迎提供見解(包括支持最低工資)。

而 CM 反對的原因,簡單來說,是因為最低工資制度,把企業有限的資源,強制投放在企業認為「不應該」投放的地方/僱員身上,即是:

1. 利用法律限制企業家的管理自由;
2. 剝削「應該」被投放資源的僱員(absolutely demotivating)

結果就出現這類的失意青年,然後造就一個又一個對就業失去憧憬的大眾,製造失業,破壞社會整體上進心。人,有上進心,便會發奮,爭取合理勞動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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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文,CM 只為提供一個簡單的方案,讓政客政黨學者市民參考:

(1) 由《工資保障運動》,改為《推動就業運動》。

(2) 以就業率作為觀察基準,定期公佈某些工資數據,例如行業工資中位數及平均數、最低及最高工資、Upper Quartile、Lower Quartile 等等;以及定期公佈就業數據,行業及整體就業率及就業不足率,空缺數量等等 (you name it!);

(3) 工資可以每小時時薪計算(例如扣除MPF之前);工資及就業數據可以簡單地按照現有的統計方法取得,無須任何顧問資料,歡迎專業機構免費提供。

(4) 全港分開三區,甚至十九區,每三個月一次公佈有關數據(夠啦),例如各大報章(喂,唔洗好大篇幅嘛)、勞工處等;並可以先從某一兩個社會比較關注的行業著手,例如保安、清潔、茶餐廳服務員等等。

以上方案的目的,主要是把「選擇的自由」交回給大眾,並且把各種「隱藏的重要資訊」公開,由大眾自行爭取合理待遇。無論跨區工作也好,轉職也好,市民都可以更容易作出適合自己的選擇。有否其他好處或缺點,歡迎看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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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上進的人性

人有改善自己生活質素的推動力。個人認為這股推動力,就是出自那無形之手。

CM 主觀地認為,對於惡性/負面競爭力,及鼓勵自我投閒置散的經濟支持/補貼,劃一地叫作「賄賂」(Bribery)。因此,推斷而言,最低工資制度,只是一種合法化的整體賄賂制度。

賄賂,使一個原本有基本生存能力的正常人,因為靠著外力支持,所以放棄自我推動的能力。最低工資,正正賄賂那些欠缺競爭能力的人。可是,當有骨氣的香港人接受了賄賂,會鬱鬱寡歡,沒有骨氣的,繼續慢條斯理,香港社會正面的風氣亦從此被歪曲。最低工資,不是安全傘,是確確實實的賄賂。

綜援(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原意乃讓沒有能力競爭的人,獲得基本的健康生活,但其中的漏洞則成為了徹底的賄賂,這些漏洞所衍生出的賄賂行為,不但沒有改善部分有骨氣的人的生活,反而造就了沒有骨氣的。其對社會風氣的影響,對社會和財政成本的負擔,例子實不勝枚舉,請恕 CM 心痛不能再贅。而最低工資制度,只會使全民更為心痛。

CM 仍然會支持改善綜援制度,因為人,總有軟弱、疾病、殘缺、無助,但無病無痛的你,又怕什麼要和人家競爭?

(遠至更貧困的南亞,Yunus 的成就和所建立的 Grameen Bank 又有何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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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
反對最低工資的 Blogger/Audience有:
ClubEddyCMOn兄AK兄Karen怒眼媽媽不敗的魔術師馬沙七十樓肥龍

其他有關最低工資立法的意見:
Samsara(討論最多)、Justin蘋果批渣估Simon the LibertarianCKGideon火鶴Nikita汽車碼頭Tiney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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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comments:

C.M. said...

歡迎表態,多多支持。無論是否支持,小弟將大膽把此 link及抄本寄到:

yanlee@hkctu.org.hk (李卓人議員) contact@alanleong.net (梁家傑議員)

(嘿!上 Google 查竟然無一個議員“敢”反對最低工資!)

備註:
查實本人非常希望把此任交給有心並有報界 exposure 的 blogger 轉達給有關議員 ... 請代為出手相助!感激不淺!

Gideon said...

頂,乜都未睇,就睇倒個失意青年.....

Anonymous said...

等小9先來表態: 反對最低工資!

ClubEddy said...

希望有像張五常先生這些經濟師能出面發表講話,教導人們「立法最低工資」的壞處。

真的很失望,人們爭取社會自由、經濟自由,卻force政府干預自由勞動市場,很可笑。

另外,非常支持你的《推動就業運動》方案。
--
Best Regards,
ClubEddy (http://www.clubeddy.com)

C.M. said...

鐵鎚兄:

不知道是你幸運還是你不幸運,失意青年還不止你一個。當年小弟於大陸工作的時候,見到很多很多,工廠因為無力為表現突出的工人付出更多,引致好的工人流失,不夠好的,因為勞工短缺,唯有將就一下... 真個勞氣的汰強留弱!搞錯!

On兄:

高興你同道也!

Clubby:

多謝支持。雖然張教授已經多次在報章中明確表態,但實在不見有何許議員和應。如果張老願意站出來抗議,小弟也一定會跟上去。

C.M. said...

多年好友:

晨早流流,哎呀,我還想周末睡多點呀。

查實你都知道我對從政沒有一點興趣,對時事也只停留在“看”的階段,不作任何評論...唯獨最低工資。

你都見到我於《不法者》的表白,對於惡法,我還是有立場的,我還是會抗命的。除非你能舉出惡法中一點點的好處,我或許還會忍受。但是妨礙人性上進心的,你教我如何取捨?

你叫我上街,你一向都認識我,我不敢。但用文字,我還可以。人微言輕,我還可以用什麼辦法來貫徹自己的主張?

你,又如何看最低工資方案?

Anonymous said...

C.M.兄,
從自由經濟既方向立論,以無形之手去調節市場既大道理,的確係一個牢不可破既城堡...

AK從基本立場上係反對立法保障最低工資,但係能破,亦要能立...香港社會到係走入知識形經濟,當中自然無法避免出現勞動資源錯配既問題,甚至引發擴闊「貧富差距」的情況,依d問題,係沙士之後既香港正係急劇咁出現...

AK唔認為「最低工資」係解決以上問題既方法(根本就係走錯左路),但係到左一個「貧富差距」極之失衡既情況,就會影響社會既穩定,對營商環境反過來做成打擊...(香港人既特質好怪,五十萬人上街唔會亂,對外國根本唔可能...)

AK唔認同福利主義,甚至係「中間偏右」,鼓吹透過完善市場基制中去釋放社會既勞動潛能,但係係社會進步既過程中,的確有d人係會無可避免地被left over...AK認同,社會需要一個基本既安全網(唔係講緊依家既綜援制度)...

至於C.M.兄所提出,加強勞動市場資訊既流通,試圖從transaction之中消除information cost,提升市場既effeciency...方向上無錯,問題係果d數據太過容易俾人去「操弄」(從一定程度而言,政府係最主動操弄就業數據既一方,例如成個副學士制度就係咁既一回事)...

對於以上既問題,AK無一個整全既答案,不過...反而覺得,從人既流動性著手,可能係另一個出路...「世界是平的」...跨地域營運模式將會成為未來既發展趨勢(唔係要全民學識網上工作,mobility,還有我們的一雙腳)...

國內四方八面既人擁到沿海工作,唔會覺得離鄉別井有咩問題...咁...香港人呢?

K said...

cm:

小妹雖未過忙碌期兼正在養病中(係完全未好番, 治療中), 仍想講幾句話:

我完全明白很多低下層的工作(例如cleaning, security field)人工很低, 但與其實行最低工資, 不如改善其工作環境, 工作條件甚至福利更實際。

當然, 保障就業就少了出現做幾年就要轉工或者做2年就要遣散的事吧。

"最低工資"的concept可能係要protect員工有最低限度的salary, 但係這樣做就會令公司(尤其是SME為甚)加重expense(要知道salary係公司最大的支出之一), 而且只會用於一些較基層的職位上(試想象及假設:一個HR manager的職位但fix了要用最低工資HK$15,000去請的話, 您估一間sme甚至蚊型公司affort得起嗎?)。長遠而言, 如此欠缺flexibility(salary若然由market定位的話, candidates就會多choices選擇工作, 公司可以根據支出等factors, 選擇甚麼人才), 只會令更多公司shut down。

如您所言, "人,有上進心,便會發奮,爭取合理勞動回報。" It is a part of motivation.

好了, 我繼續要休息了。

C.M. said...

AK兄:

多謝你。當你說到自己「中間偏右」,小弟赫然發現原來自己則接近屬於「中間偏右的保守派」。小弟唔鍾意論政,但一提起最低工資,就有所反應,其中一個反應,不只是小弟所主觀認為其合法賄賂的特質,更是其隱藏了「製造更多不法者」的特質。

香港,法,絕對有其重大貢獻。但最低工資的規管,將會使沒有能力領取(低下階層)與沒有能力支付(艱苦奮鬥中的中小企業)一同犯法。

小弟著實要補充一句:違法之事,古今有之,但使人犯法的人,實為人所不齒也。

〉〉問題係果d數據太過容易俾人去「操弄」

查實這個小弟同意非常,事前亦有考慮過有關問題。不過,因為小弟仍然「相信」政府尚未有正式立場支持最低工資,所以覺得現階段姑且可以接受由勞工處頒佈的數據,而且,觀乎以往交手,勞工處態度比較中立,所以其數據應該比較為大眾所接受。(雖然其數據有欠準確)

〉〉從人既流動性著手,可能係另一個出路...

對。那AK兄能否作出多點提示?

Karen:

多謝你的支持。保重保重。很多人都很掛念你。小弟也如你一樣,其實尚未病愈,不過,也比前好了點。

願你快點康復。

多年好友:明白。

Unknown said...

說白了, 我想有些人抗拒回內地, 可能真的不太習慣長駐內地要面對的家人朋友分隔和生活轉變. 再者就算沒有以上的煩惱, 現正失業的低技術工人, 國內有他們的位置嗎?


不過, 我始終希望, 能進一步縮短來回中港的時間和花費.

Anonymous said...

喂保重呀CM兄!

C.M. said...

Shui Kit:

歡迎到訪!

小弟對你所言(明白AK兄之言,難道AK兄有機會往北京闖乎?)引發一點感想。

當年自出來創業之後,便需要經常要往返內地。因此,接觸家人的機會少了很多。結婚後,更有一段時間只能與小妹一星期見面一次。最初雖然有些不習慣,但久了(或許與我倆的性格有關)反而令雙方更珍惜與對方相聚的日子(唔... 應該不是小弟一廂情願吧)。

生活轉變是大的,但以個人來說,自己心態上轉變則不大。雖然我也認識到一些同事真的非常非常抗拒回內地生活和工作,只因為生活逼人才“鋌而走險”(他們在國內工作了多年仍是這樣覺得)。不過你說得對,交通費和時間真的很惱人。

提起交通費,記得某Blogger (好像是孫柏文)曾經鼓勵自由過境,但政府偏向限制生活困難的人士離開香港,往消費較低的地方居住。另外,亦有其他blogger覺得“大倫敦”也是類似這個模式,值得香港效法。

話雖如此,小弟至少希望減低過境交通費,容許居於深圳,香港上班。(對香港的好處嘛,要諗諗...直覺上,應該好處多過壞處...)

在香港失業的低技術工人,觀乎國內實在很難有讓他們一展所長的機會。所以小弟惟有寄望不要推行最低工資,使他們的情況雪上加霜。而小弟所提議的支持就業運動,亦不知道能否(但總希望可以)舒緩他們就業的困難。


On兄:

近幾日喉嚨痛,又發燒...

(剛剛上了這裡 ,見到支持最低工資的人,似乎遠比反對的人多...唉...小弟一向高舉的“自由”,原來在香港是找不到的。)

怒火眼睛 said...

寫得好, 深有同感!
我都反對最低工資~

Gideon said...

唔好意思呀 C.M. 我未諗得掂最低工資呢個問題。最低工資對啲懶係有位上既員工就話會影響 motivation 啫..但係對啲冇希望既職位立法定最低工資又好似係唯一既辦法。我受益過最低工資...定係受害過?我都未清楚...

Anonymous said...

C.M.兄,
AK咁睇,香港既整個經濟模式正係出現緊範式轉移,其中低技術既工種,係依一個地價,租金及人工都偏高既城市,一定會面臨淘汰既命運,所以造就左一個低技術工人無工開既情況...

之前李實發話,係邊境攪個工業區,再按一定比率,於聘用國內工人既同時請香港勞工...之後鬍鬚曾一句「香港唔會再痴膠花」,攪到李實發無聲出...

AK咁睇,依家好多工業,都開始再由深圳向北移,邊境工業區既可行有幾多,實在存疑...但係,香港工人北上搵工(唔係尋歡)未必唔係在依家依一個殘酷現實之下既出路...

正所謂,重來,環境都唔會就人,只有人就環境,殘忍地講,香港低技術勞工既生存空間正逐步收窄,出路就只有技能提升,又或者離開香港兩個選擇...

國內,不少落後地區既村落,就出現左只剩下老人家同幼童,所有後生一輩都離鄉打工...唔少會走到沿海地區,更有甚者,出國謀生亦有(巴勒斯坦地區既以色列殖民地隔離牆,唔少都係中國工人所興建)...

所以,從根本心理上,低技術工人要明白既就係,係依家係人搵工,唔係工搵人,如果唔能夠提升競爭力,係本土就業「戰場」中取一席位,就只有去下一個「戰場」尋找生存空間...又或者忍受係依個城市入面,低下層既生存待遇...依個就係殘酷既現實...

當然,政府可以作更好既安排,方便港人離港就業,其中包括避免雙重徵稅,提供境外醫療,保安協助...etc,etc,etc...依d就要靠d大人物關埋道門度掂佢...大方向係,提升人員流動性...

一個題外話,任何野,十五分鐘帶唔走,佢根本唔屬於你...人,係應該有隨時走佬既準備既...

Anonymous said...

cm:

點解咁多人支持最低工資法?好簡單,先諗下以為會「受益」於最低工資法的人會是一些什麼人?一定不會是你和我吧...相信大多是一些低技術和競爭力較低的勞動階層.我很懷疑他們有無足夠能力去分析最低工資法的實行後的境況,自不然,他們便會成為政棍們的棋子.香港人一向濫情,所以民意亦極度容易被挑撥.最大得益者當然是打民意牌的議員,後事如何他們懶理,最緊要是騙得愚昧的群眾去相信「美好的明天」,進而提供珍貴的選票去維持尊貴的議員們的薪水和地位.

至於最低工資之害,信報林行止亦多有提及,因為根本是斷了低於界線的人的生機.很簡單的例子,假如要付6000元去請保安員的話,保安公司會不會去請一些年輕一點,甚至中五畢業,會說(只怕是那麼的一點點)英語的保安呀?那麼那些五六十歲的伯伯怎麼辦?他們甚至連降低薪金的「議價能力」都沒有了.

其實現在社會都有兩種工作是有最低工資,到後來還不是出了「黑市」來「推動競爭」?其一,不用多說,便是外傭;其二,便是八折的.分別是同是付鈔的人,外傭雇主如果「剝削」傭人,會有機會給傭人控告(但傭人其實會知道,若不降價,很可能連工作機會都沒有,所以也很少有控告雇主的報導);而的士乘客則不會.其實的士也算有定下來的工資(咪錶)吧,但當稅競爭太大,改善服務(埋線)和減價便是生存之道.劃一工資毋寧是「好心做壞事」.

馬沙 said...

我全力反對最低工資!

C.M. said...

怒眼媽媽:

多謝你的支持。

鐵鎚兄:

若果你曾經係“薪金”上面俾最低工資政策受益過,那相信你另一方面 -- 你的心,受害過。舉個假設,你知道原本無乜料到,但都無啦啦可以比人用高d人工請到,你第一個感覺係咪覺得執到先。若果你係進取既,就自然希望好似o個個失意青年咁,覺得應該多勞多得啦;但若果你唔係,咁就自不然做又36唔做又36,係,唔會做錯事,但,亦唔會有進步。

你話勒,一個人唔進步,會有咩後果?(不過咁,若果推行最低工資都有好處既...若果d下屬唔做野,咪可以賴政府囉...)

馬沙兄:

多謝你!

C.M. said...

AK兄:

你真係比左好多insight比我,小弟咁睇(嘩,Ak兄,同你講時事,小弟真係戰戰兢兢):

你令小弟回憶番起個情況,查實小弟認為無論李實發係咪順口開河,都有佢既好處。

例如,其中一批低技術工人查實係有技術既,不過佢地d技術係比香港個環境淘汰左,或者缺乏足夠工作量,例如紡織、建築等等。若果係元朗平原起廠房,某程度上,至少可以舒緩建築方面既問題。

另外從報紙說有某紡織廠商回流香港設厰,仲有成百衣車工人,廠商說 Made in Hong Kong 仍有市場。姑勿論效果如何,但如何吸引廠商是一個問題,不過可行性值得研究。

至於鬍鬚曾個句,我就真係覺得佢痴膠花勒。照顧到一批舊有技術的工人,已經可以解決一部分問題,但係點解要寧願一次過解決所有問題?(當官與做管理既模式,難道完全不同?)

雖然可行性真的有疑問,但都希望可以試下。簡單來說,唔需要乜野顧問研究,只係需要政府批准(咨詢同落實基本規條),就得勒,其他等商家自己去考慮。以香港人既性格,一定可以搵到好多機會。

至於北上搵工,小弟覺得除左餐飲業(或服務番香港人既行業),各種管理階層等等,真係要靠香港人技術既,真係唔多,如果比1000元一個月,係,國內人可以,但香港人,就算一星期七天居住大陸,係心理上,都無乜可能接受到,就算覺得自己接受到,但當自己發現國內人見你係香港人,又可能別有所想。

所以北上,絕對可能,不過適合的人不多,而且,要去,就一定要去遠d,同埋富裕d既地區,例如上海、北京等等。

當然如果有出路,去到外國做工程,小弟深表認同(亦予以同情),亦鼓勵,但當佢地發現原來到阿聯酋起樓,每個月只得8K-12K,佢地又可能寧願攞綜緩...

合法既賄賂,會令人唔想上戰場打仗,寧願做逃兵,或者,做觀眾,繼續睇住人地打生打死。(憂患意識,AK兄,你真係好強!)


魔術師哥哥:

哈哈,「受益」者中,希望也沒有失意青年吧。

關於:進而提供珍貴的選票去維持尊貴的議員們的薪水和地位...

以前小弟唔信這句的,現在真的有點半信半疑了。對於某些黨派,這句幾乎深信不疑。為理想?哼!

對極對極,你剛才說的兩個以「黑市」來「推動競爭」的最低工資例子,真的應該讓市民及議員(Sorry,市民only,因為議員們不會明白)參考借鏡。

或許議員們會說是市民蓄意違法,但小弟認為,誰訂立這些法,就是令市民違法的人。每個人都有爭取改善自己生活的權利,但餅只有那麼大,人就有那麼多,公平,是否等於勤勞與否、出眾與否,都得同樣回報就表示公平?

對,有人剝削,但剝削的定義,應該由被剝削的個人來賦予,不是由政府來賦予。

雖然人也有正義感與否,但通過自己的影響力,然後為社會採取一套符合自己對於剝削的定義,那這個人,有的只是“私義”,只是借法律“濫用私刑”。

可怒也!

Unknown said...

我諗即使見到最低工資點差點差, 我都唔會輕言反對. 與其日日話呢樣唔得個樣唔得, 倒不如先拿出一個最大程度上保障到自由經濟, 又能照顧到低下層失敗者感受和基本需要的方案. 否定最低工資並不會否定問題我存在

C.M. said...

Shui Kit:

明白你的想法。

其實最低工資這個議題,小弟之所以反對,實際是兩害取其輕的做法。

以小弟淺薄的知識,只能提出以本文所講,提高資訊流通,以達到你所說的“最大程度上保障到自由經濟”。小弟深信,最低工資方案乃與自由經濟對立之方案,而且只會令更多人的生活受困逼。

小弟想到加拿大的情況,並嘗試和法國的情況比較一下。兩國國民都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從身邊的人知道(沒有從什麼權威數據得出)加拿大的市民,大多都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上班時間短,假期多,又有工資保障,物價廉宜。連沒有就業的人,也享有相當福利。

而法國,也有類似的相關法例,但就業的不足,已經把早已按奈不住的不滿,爆發出來。

個人認為,暴動的近因雖然是法國政府頒佈有關“解僱新入職青年工而毋須補償的勞工法例”,但遠因其實是法國政府已經察覺到整體經濟已經開始陷入危機,原因是國民工作士氣的低落,以及就業不足所引致的經濟情況。

種族問題,加拿大也是多族共和,但兩者的分別,在於就業率。

加拿大比起法國就業率較高,原因除了是商家的成功外,也因為相對本土資源來說,人口較少,資源亦較多很多。(商家的成功也不少歸功於本土資源和整體士氣。此士氣者,上進心也。)所以加拿大可以對保護主義(或福利主義)承受較高的成本。

(法國人啊法國人,生活最大的滿足不是休息,而是工作,工作才能帶來人最大的滿足感,你知道嗎?)

又舉例美國。相對美國很聰明,會定時公佈就業數據,平均工資和平均工時數據予國民。讓市民自行參考,亦導致市民流動性大大提高,使整個國家的資源分配得以自行平衡,成本低,亦減低了最低工資所帶來的風險和成本。(同時亦安慰了爭取最低工資的市民。)

最後談談香港。

香港資源根本不能容許如加拿大般,形成安穩的福利主義,只有血腥的森林。坦白說,小弟《兔子和狼》系列,亦可能因為小弟在此血腥環境成長,所以才會誕生。《兔子和狼》講的是學習。

在香港的高度競爭環境,只能不斷學習,否則只能被淘汰。若果我生於加拿大,享受生活便成為《兔子和兔子》的要義。

看看肥醫生,他作為醫生,照料的病人多得無法應付,若在福利為先的前提下,病人還會更多,到時情況會怎樣?

有議員說,若不盡快推行最低工資,恐怕會有暴動。但若再看回法國,就業率才是暴動的原因。

小弟只能再申:工作是帶來滿足感的最大元素,不是休息。

享受生活不是罪過,也是福分,但沒有工作的生活,絕對不是享受。只是嚴重的違反人性。

李卓人啊,上帝六天做了大地,只有一天休息,然後要我們以汗水換取生活。你明白其意義何在嗎?

Anonymous said...

C.M.兄,

以人既流動性為中心去解決問題,其實說穿了就係一個汰弱留強既遊戲...講得白d,如果低技術工種係香港消失,工人除左透過增值轉行之外,另一個做法就係去其他仍然有果一類工種既地方重新生活...

如果去到國內沿海都唔得,就再去內陸一d,又或者係出國...

「如果比1000元一個月,係,國內人可以,但香港人,就算一星期七天居住大陸,係心理上,都無乜可能接受到,就算覺得自己接受到,但當自己發現國內人見你係香港人,又可能別有所想。」

依個正正就係AK覺得係「世界是平的」既新時代之中,必需放棄既一d成見...香港係世界上生活指數「名列前矛」既地區,如果香港人以去到海外,一定要拎番香港既人工...咁如果佢有咁既競爭力,可能就係香港都會撈得起...果種唔係我地依家討論緊既target...

我地講緊既係果班係香港既競爭中被淘汰既一群...無法維持香港既生活指數,但係可能去到外國,仍可以賺取到應付當地生活指數既人工...AK講緊既係...成為逐水草而居既僱佣兵...

Shun Kit兄,
否定最低工資當然不等於否定有問題存在,需要解決...重點是,最低工資是否真的有助解決問題...

簡單地講,假設保安員行三更制,每日最多八粒鐘,最低工資6000蚊(AK唔熟保安業...以上數據老吹,僅for分析之用),一個大廈最少就需要三個保安員(如果要一個坐門口counter,另一個去巡樓,咁就可能要再多一至三個既人手)...即係18000人工支出...保安公司就要考慮成本對回報既情況,這盤生意是否化算...如果為唔到皮,AK做老闆既話,一係犯法,一係就索性摺左佢...到時就仲多人無工開...

到其時,又會講,社會要有安全網,提供就業保障...咁...無止境咁玩落去...唔掂當...

C.M. said...

AK兄:

〉〉「世界是平的」既新時代之中,必需放棄既一d成見...

老實講,小弟非常同意你。

以往香港人能屈能伸的性格,好像已經隨著世界,而變得能伸不能屈。所以,小弟都幾佩服廖偉雄,會把心一橫,走到毛里求斯重新建立自己的家庭。好強,係真正既“阿燦”典範,逐水草而居(既遊牧民族)。

以前香港人都有唔少人去左“南洋”找尋機會,依家,先問住宿情況、有冇來回機票... 但大佬,你連今晚餐飯都未有著落呀!況且,去外地,真係有唔少發圍機會。掙在,你肯唔肯博一博。

(阿AK兄,又好似無幾多個有你咁膽粗粗播)

C.M. said...

至於AK兄講到“無止境咁玩落去...” 呢家野,我諗,以小弟呢篇“呈請”既意思,都想向大家表達一下。

個人來說,非常同意AK兄之言,引發一個循環,使社會/政府成本不斷加重,最後形成福利社會... 工作只為提供工資,不再提供滿足感。

但另一方面,當回想到社會人士要求為最低工資立法的時候,他們想的,只是為了“公義”。或許,對於他們來說,為了“公義”可以不計算成本。對於這個,小弟其實深表認同。

公義,是絕對不能用成本計算。

昨天晚上,多年好友也和小弟論述過這一點,而且,非常不同意(估計也相當不滿)小弟在以上地方提出“私義”的“控訴”。

又加上另一方面,在撰寫此意見的時候,剛剛看到香水姐姐講到有關支持最低工資是為公義。令小弟心有所愧,但容小弟對於之前的“私義”加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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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義”,如小弟之前所說:“通過自己的影響力,然後為社會採取一套符合自己對於剝削的定義”。

小弟想象中對於“個人定義的剝削”,就像今天我拿著3000元工資,每天替人家做清潔,然後下班養育3名孩子,生活困苦。然後突然有一天,有朋友告訴我,哎呀,C.M.,現在全香港也拿著5000元工資,你為什麼要這樣呀,快快走啦。

如果以上這個情況,你認為這是僱主“剝削”了C.M.。那小弟就認為你正正符合了小弟這裡對於“私義”的定義。

正如有人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捱的一對夫婦,是他們兩人之間的家事,但沒有人說是公義?倘若,因為願捱的一個,被其他人插手強制分離,那算是執行“公義”嗎?

3000元,要養育3名孩子,在香港根本不能成事,但應該如何?“私義”會說:你去拿5000元的工資吧。但“小弟的公義”則會說:你乾脆快快走吧。

好了,5000元工資,拿到了,但養育孩子也還不夠,怎辦?“私義”說,我向政府要求給予6000元給你。“私義”真的成功了,而C.M. 最終也得到6000元工資,也足夠生活了,1000元從何以來?

這1000元不是從稅收而來,而是從其他“受薪者”而來。

這,也是小弟所認為“私義”的地方。要政府立法,政府首肯,政府付款,公義。要政府立法,政府首肯,其他受薪者付款,私義。


要營商者付款,乃與私義類,但,你可以選擇撤資。若由有些可憐的受薪者付款,很多時別無選擇。(也說到這裡,小弟突然覺得自己原來認為馬克思的“剝削”也只是“私義”。)

*******************
據說當年香港30多人住一個唐樓單位,有時三餐不繼。但生活樂也融融,鄰里守望相助。縱然有生命中的苦痛,也好像可以一同分擔。

小弟並沒有悲天憫人的心,也沒有經濟學上的知識支持,也不太清楚最低工資對於經濟的影響。以往的同心、上進,造就了現在的香港。可是,到現在的環境,縱使三餐還可以,但為何缺乏了以往共同分享喜與愁的人和心?

人,追求的是工資,還是快樂?獲得了強制性的最低工資,會快樂一點嗎?還是因為你告訴我,有其他更高工資的工作待我領取,才更使我快樂?

香水姐姐,你也看到小弟之所以反對的最低工資,並沒有多少論及經濟,只說及人性。只因為小弟認為最低工資立法,有違人性,把人的快樂帶走。公義,應該不包括帶走快樂。


各位同仁:

昨晚多年好友很不同意小弟的觀點,認為有點強詞奪理。唔,小弟雖不盡苟同,但亦無反對。

原本曾經考慮不情地向馬沙兄提出轉交有關單位的可能(雖然一直沒有向他提出,但都就此他),但亦知道小弟的歪理難為他人所接受,所以決定自行解決。

亦所以有此:Inhuman Resources,請多多包涵。

ClubEddy said...

很久不來,原來已提到公義、私義...

Clubby(ClubEddy)又說些話:

看看反對最低工資的人,他們會受制於最低工資嘛?倒不認為會,反對,是因為我們看重社會後果,亦不想香港有一個社群受傷害。立法與否,對我們的實際生活影響不大,難道我們又不是為公義嗎?

比下去,看似立法對老闆有很大利益衝突?非也!

老闆要的是profit,立法後,炒些人、改改HR policy便行,對入袋的$$沒有多大影響。請記著,老闆,係唔會輸既...
--
Best Regards,
Clubby (www.clubeddy.com)

Unknown said...

全世界都不容黑工存在, 而新來港人士的內地戶籍已被剝奪, 我好懷疑他們怎樣到外地/回鄉找低技術工作? 難道叫他們拿回鄉証定期來回香港? 甚至於, 內地唔通容許黑工?

即使是專業人士, 我想都要拿工作許可/由外資公司聘用, 再派駐內地? 即使內地因法制不健全及鼓勵外資公司投資而容許外人在內地工作, 將來又是否會這麼慷慨?!

香港的問題, 始終要由港人解決.

倒是說香港上班, 內地居住, 可行性雖然較低, 但仍有研究的價值.

Anonymous said...

Shun Kit兄,
AK強調,以人既流動性作為解決問題既中心,關鍵來於拋下一d成見...

新來港人士無辦法係激烈既競爭之中取得可以支持他於香港生活既基本收入,殘酷一點說,就是他無辦法在競爭中生存...反證了他們一開始似香港作為目的地的決定,存在一定的偏差...「香港真的是遍地黃金?」

AK既睇法係,帶著係手中既技術,去另外一個地方重新開始,為當地引入新技術,賺取對應當地市場合理的收入,是值得引以為傲既一件事...

C.M. said...

Clubby:

哈哈,鎖你鎖你,先此抱歉,之前尚未問准你便亂改名。不過,你唔覺得Clubby個名比較親切d咩?

無錯,老闆係唔會輸之餘,仲係唔會做善事既添!


Shui Kit:

唔,那可能你真的有所不知了。

香港人毋須要戶籍才可在國內工作,有回鄉証就可以。只是不用交付社會保險費用,但仍要納稅。外資亦可以自由聘用。香港人在內地工作絕對不是黑工。

至於內地居住,香港上班,其實每天也有,也非常之多,而且當中甚至包括內地人。香港人之多,你每天看看在落馬洲和皇崗的過境巴士便知道。他們很大部分是每天或一星期數天來往中港的。至少,小弟有數位朋友、親戚,便是其中之一。很多在元朗上水上班的,也是深圳居住的。

你有聽說過香港男士都在國內結婚嗎?那有很大部分都是國內居住,香港上班的。

AK兄:

查實某些新來港居民,都是毋須投入勞動市場,但亦默默在背後支持勞動市場的,她們就是心來港的媽媽們。很多媽媽/妻子,都不期望黃金,但都希望有好日子。

TT said...

>香港人毋須要戶籍才可在國內工作,有回鄉証就可以。只是不用交付社會保險費用,但仍要納稅。外資亦可以自由聘用。香港人在內地工作絕對不是黑工。



所以我先話如果日後有大批低技術工人回鄉工作, 大陸班官會點諗? 會唔會收緊政策, 殃及池魚(專業人士)? 何況內地人來港工作甚難, 看在內地人眼裡, 這種不平等實不是味兒. 更不用提究竟那批低技術工人回鄉後要如何定位.(定位反而是最易的)


另外, 你說的"國內居住,香港上班的"我也想到, 問題是成本有沒有再壓低的空間.

TT said...

sorry, 我用左另一個acct post comment

TT said...

>AK強調,以人既流動性作為解決問題既中心,關鍵來於拋下一d成見...


拋下一d成見, 都要講得通先得. 十個八個如你所言並非問題(甚至是好事), 但如果有十萬人呢? 請考慮香港與內地的關係(一國之下仲算易搞, 如果係國與國之間, 呢d可以係外交問題!)

C.M. said...

TT:

非常多謝你的意見。

你說得對,以小弟的有限認識來說,大陸的基層官員對於駐國內香港人,多少是有點不是味兒 的。但是,小弟所認識久了的,可能之前因為雙方的利益關係,所以表面上,關係維持良好。

但倘若以大陸高官來說,以小弟估計,並不會因為香港人高工資,所以會給予白眼。但是,正因為香港人工資高,會更歡迎,因為有利可圖,無論是消費推動當地經濟還是別的。

現時內地低階層的人,對香港人仍然有一絲 “尊重”,但以國內的管理階層來說,抗拒比接受多。當國內經濟越是發展,這些抗拒可能會更嚴重。對於國內的港資企業,因為老闆也是香港人,所以國內管理層對於香港派駐當地的管理人員,都會忌憚三分。

另外,我也很同意你所講:是成本有沒有再下調的空間的問題。初步認為應該是有的,例如從紅墈坐火車到上水要$8.5,但從上水到羅湖要$18.8。聽説(未有真憑實據)這個重大的價格差異是因為其中一部分歸與政府的。

至於對於AK兄之言,小弟個人覺得他所指的,並非是一個可行性的問題(當然,可行性一定要考慮),而是一個“態度”,或許只是寄語香港人,是否願意有一個像“良禽擇木而棲”的簡單態度。

Gideon said...

C.M.. 我有個好奇怪既諗法。自由經濟呢個信念係 base on 自由意志。但係如果留意一啲例子,例如你講嗰一對夫婦,一個願打一個願捱,男方甚至虐待女方,但係點解女方會唔出聲直至有外界插手?

又話有女工今天拿著3000元工資做清潔,突然有一天,有朋友告訴現在很多工都會有 5000 ,女工亦唔敢轉工。呢啲就係社會問題。

自由經濟亦有失衡既時候,而家係咪時候我唔清楚,但係當有人被剝削得失去自由意志,咁自由經濟所帶來既效益亦失效。意思係老闆其實己經唔會為最低工資而頭痛,但只係因為生意"係咁做"而繼續剝削員工。員工亦己經被剝削得失去努力既動機,因為無論幾努力都唔會有上升既機會(因為國來源源不絕既人力供應)。咁立例亦唔係冇意義喎。

C.M. said...

鐵鎚兄:

你有冇睇過 Jim Carrey 主演個套《Bruce Almighty》。

記得Morgan Freeman 同Jim Carrey 講過:你會有我所有既能力,去管治呢個世界,但係有一樣野唔可以做,就係“Mess up with somebody's free will”。

其實小弟對於“自由經濟”既概念一竅不通,但若以自由意志而言,就先要視乎你點樣詮釋“自由意志”四個字。

如果自由意志就是自由選擇,Free Will = Free Will of Choice。

那剛才所說的一對夫婦的例子,女方唔出聲,倘若並非出於受困或被禁錮,而是出於選擇,咁就算外界插手,其實也是違反另一方的意願。是外界的干預願捱的一方的自由意志。

但自由意志亦可能引起傷害,所以要有法律保障。這種保障不是只適用於一部分人,而是適用於所有人的,就像勞工法例,也包括一切保護人身安全的法例。在此情況,無論願打或願捱的一方,其選擇必須被限制,目的,就是防止有人以任何藉口濫用。

而你所講的女工的情況,社會的主流思想、資訊流通效率、身邊人的意見和自我評價,都會影響女工的決定。倘若提高工資資訊流通量,當中包括對“求助”渠道的宣傳,若女工最後都選擇唔轉工,那是將自己的選擇問題。

就算有最低工資,這個女工,就算被人壓價低於法定工資,依然唔敢轉工。對嗎?

鐵鎚兄,這又是否社會問題?

自由經濟失衡...查實搭唔到咀。但倘若你能確定你自己對於“自由意志”的定義,是否等於“自由選擇”,如果是,那小弟幾乎可以肯定,係絕大多數情況,出路處處皆是。

你有冇留意到渣老闆寫最低工資?人,無論僱員,還是老闆,都有選擇。現在老闆不為最低工資頭痛的時候,為什麼他們仍會這麼頭痛請不到人?

因為最低工資只是打擾僱員,不會打擾老闆。老闆們頭痛的是“市場工資”啊!

Gideon said...

hmm....

>>那剛才所說的一對夫婦的例子,女方唔出聲,倘若並非出於受困或被禁錮,而是出於選擇,咁就算外界插手,其實也是違反另一方的意願。是外界的干預願捱的一方的自由意志。

我既意思係女方因為長期被虐待而其實己經喪失左自由意志。所以女方已經唔係出於選擇(選擇被虐待),而係佢以為自己冇得揀。

真係好鬼複雜....

C.M. said...

哎呀,若果被虐待而喪失自由或者讓人失去意志,咁就應該即刻報警啦!

唯一既問題,就可能係如何分辨是否屬實。

你可以睇下危樓姐姐點講


又真係好鬼複雜....

C.M. said...

各位有心人:

小弟已經把本呈請電郵予19位議員、政府部門或市民代表(從google搜索出,並以“自我方便”為原則)。

其中寄給DAB的電郵悉數彈回(因為被視為Spam)。

如需電郵副本,歡迎來郵索取。

Blogger70th Floor said...

唔該
我係反對由政府硬性規定設立最低工資既


errrrrr
點解用我篇野答 gideon?
唔明呀唔明呀

C.M. said...

危樓姐姐:

鎖你。出左呢份paper之後成個人散曬,唔識郁...

查實我意下要告訴鐵鎚兄既意思,係呢一句:

法律應當彰顯公義 -- 應當有效地彰顯公義。


非常同意,同意非常。

而且,雖然小弟認為要彰顯公義,可以不惜成本、代價;

但條件是,法律,應能有效地執行。

例如罪案,就算每條街一個警察,或許只能彰顯某些公義;

反之,還需要靠全體市民的協助;

而且,也不應由法律強制市民協助。(可以嗎?)

這個協助的“性質”,是個人選擇,也表明“公義”不應由法律強制協助。

因為,法律強制執行的公義,並不“有效”。

Gideon said...

法律既由來都係為左強制公義,如果所有野都會自由恊調就唔駛法律喇。不過條法律既定位係點,同埋有冇效,就好睇實質條法律點寫。我只係想响具體既文條出黎之前,唔想沒殺呢個可行性囉。

C.M. said...

鐵鎚兄:

明白。小弟的意思不是說法律本身的強制性,而是說,要視乎法律條文本身的覆蓋能力和所需要的資源。

雖然如此,你說的也是很有道理。我地唔應該抹殺其可行性。(或者,只係我唔咁睇好囉)

C.M. said...

記得Yunus嗎?

Grameen Bank 既成功,並非只是因為一個“Credit” 或窮人獲得信貸,而是“Information”。

Yunus 把外面市場的資訊(i.e. 中間人之費用)告訴農婦,然後農婦們恍然大悟,再由Grameen Bank 提供便利,讓他們自力更生。農婦有的,是骨氣。寧願向人“借”,也不用“資助”。

這也是小弟之前提出提高“資訊透明度”的來由。小弟深信,人,是有骨氣的。(先不要以無工作能力的人作質疑,往下再解釋)

至於d男人嘛,點解Grameen Bank 會“歧視”佢地,唔願借錢比佢地呢?本書話,因為佢地無 credit。對於這一點,小弟理解為:資訊控制。男人之所以沒有credit,因為不願意公開自己真正的狀況,公開自己真正的需要。

呢個亦進一步加強小弟認為資訊之重要。因為現時掌握資訊的人,乃僱主,所以僱主享有相對的優勢,以較“具競爭力”(動聽嘛)的薪酬待遇來聘請人手。也,可以進一步說,形勢是相對favour 僱主的。提高這個資訊透明度,便可以某程度上扶助更需要資訊,而且又有骨氣的人。

也因此,坦白說,甚至有點冒犯,個人主觀地認為:

1. 有骨氣的人,不屑最低工資(e.g.紙皮阿伯阿婆)

2. 沒有骨氣的人,才為自己爭取最低工資(但不表示爭取最低工資的人,都是沒有骨氣)

3. 有骨氣的人,連綜援也不屑(曾說,綜援對他們來說是“跪”/“乞討”,那最低工資,又算不算“央求”?)

4. 沒有骨氣的人,倘若最低工資不比綜援高,他們自然會領取綜援。

5. 我,作為一頭頑騾,寧願幫助有骨氣的人。

對於有骨氣,但沒有工作能力的人,或自行賺錢養家的人,我們只能讓他們自行選擇是否要求他人援助,或者告訴他們可以向什麼人爭取援助。

曾有網友說,有工作,就有飯食。同意。但,當這個情況是以家庭為單位,而非個人為單位的時候,這,只是一個理想,但不能適應現實需求。

假設一家五口每個月要一萬元才夠溫飽,那一個清潔工要養活一家五口,最低工資是否要設定到一萬元呢?

為什麼覺得“最低工資”是唯一可行的辦法?為何現有的“綜援”不是呢?甚至送連鎖快餐現金劵,又可不可以呢?

VC said...

你的方案非常好,應去信政府及各傳媒。

加油。

C.M. said...

多謝 VC遠道到訪,小弟定必盡力。

不過隨年月流逝,發現支持就業這個方案,實在仍有很多可以改善的空間。希望有天可以再整理一下思緒。謝謝!

C.M. said...

俗語有云:

唔怕貨比貨,最怕唔識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