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09, 2009

鹿死兔勝小問題

以政治操縱思考,非吾所願。若嘗以為刑法嚴懲反對鹿死者乃義,那與被斥五毛人士以權鉗思之道如何分庭?

若然認為多收國內學生會讓香港年輕一輩更懷疑鹿死的話,非但無助新一代面對是非,更無助旁觀者明白兔勝之冤。愚認為,是否更應廣邀五湖學子,道聽經濟以外的各種小故事?

新生代自有新生代的想法,自有優次,自有取捨,自有其安逸無憂之道。若要新生代為流淚的母親們申冤,不如問問自己為人父母者,既經歷鹿死之痛,何以忘卻子女的安逸無憂乃建在母親們的眼淚中?

既然生於鹿死代,何懼站為兔勝言?

16 comments:

kenkachemhazard said...

問分庭之法,愚也。德國刑納粹份子,乃至展示鐮勾十字旗者,誰曰不宜?

道德入律如伊斯蘭國,洋人斥之反人權,除因於洋人道德不合以外,更因判決容易不公不正,輒以律法斷弱女子頭故。

鹿死者,乃彰彰甚明之反人類罪行,不因政權國度生滅轉移,若假名道德,風俗,政治等,於此不執著者,失義也,非人也。

內地新生代因長輩官府之「教育」,有此混帳腦筋,且多如過江之鯽,學子易鸚鵡學舌,不辨是非。香港學校不據以真相教之,故學子邏輯思維不周,關門有保護香港赤子之用,免遭荼毒也。若不先自保,何以抗歪理?

今年祭祀,余必到,亦必廣為宣傳,以存天地正氣也。

K said...

唔經唔覺廿年了。

廿年前出生的人, 未必會知道當時發生了那件事; 父母親戚朋友未必會講(甚至唔記得, 唔想講, 淡化), 老師未必會講(一係認為呢件事, 考試唔會考; 一係跟校科書, 偏偏呢d書好多都淡化件事; 仲有係校方要求淡化件事); 若然係在愛國愛黨的學校讀書, 就會封鎖埋件事...。

愛國愛黨的政黨就最愛呢一批人: "思想上洗佢地的腦", 如同日本右翼人士話無南京大屠殺或者扭曲件事。

您話無?

>>多收國內學生會讓香港年輕一輩更懷疑鹿死

上星期有位國內學子話我們紀念鹿死, 在國內係犯法, 死未!

我反而覺得, 本地學子爭大學學位的競爭情況更加大了----尤其係以JUPAS形式開辦的全日制學士和自費兼讀本地學士學位(按: 唔計公大)。

要收其他地方學生, 唔止中國, 世界各地都可以, 但唔一定要加大個額。

我們這些在電子媒體見證過廿年前發生的事, 可以做的係讓下一代真確知道發生過那件事, 如何正確看待歷史, 否則讀歷史用啥呢? 別忘記那些兔勝的未亡人啊!

期待枝嫩會真係出教材係講鹿死兔勝, 留低一份真確的史實留存後世。

今年祭祀,到。

C.M. said...

Kenka:(剛作些微補漏)

處納粹份子刑(尤極端者,非舒特拉之流),與處兔勝者刑,大概合符天理。

可是,若凡「支持」鹿死者皆需論處,那跟道德入律無異。

鹿死之罪雖彰,惟不該以言以論判處,須受罰者,乃兔勝人,非受蔽人。就算政權能者為之狡辯,可撻,惟不足依法論處,蓋世人皆有獨立思考之權利,敗俗、惑眾與否... 人生態度決定一切。是的歸是,非的歸非,「不願分」是非的,於你何干?天地自有正氣清流也。

>>香港學校不據以真相教之,故學子邏輯思維不周,關門有保護香港赤子之用,免遭荼毒也。若不先自保,何以抗歪理?

請恕小弟直言,君此言差矣。城門失火,非因外侮,乃因內亂。若港父港母港官皆念鹿死,誰人可破,誰人可毒港子?

鸚鵡學舌何足慮?須防的乃自家所謂父輩官黨。

況且,若因懼外來學子而避之拒之,鹿死何時可得傳遍之於泱泱大國?既乃是,何懼人斥其非?無疑,不先自保,何以抗歪理。我們為父母兄姊朋友的作了,那不是已經自保了嗎?

是時候推己及人吧。

C.M. said...

Karen:(剛作些微補漏)

>>您話無?

有又點?無又點?

於我犬儒,從來未有想過會「無」。問題不是有冇,而是如何自處。

>>上星期有位國內學子話我們紀念鹿死, 在國內係犯法, 死未!

又讓我直接一點:咁又點?

國內學子是一種對照,還是作出警告,要你「不要」紀念鹿死?(要想清楚,不要怪錯人。)就算他是作出警告,又如何?

他無知嗎?被所謂洗腦嗎?

問題是,你會如何對待一個無知的人,甚至一個所謂被洗腦的人?告訴他真相,說服他,還是教育他辨別是非?

小漁港批評者眾、反對「否認鹿死者」眾,然則甚少會認真想過身體力行作什麼「鹿死教育」,嘗試接觸否認的群眾,設身處地理解他們。(例如長毛,雖言行一致,惜手法不妥,欠說服力。)

Karen,你明白我說的那個「小問題」在哪?

>>期待枝嫩會真係出教材係講鹿死兔勝, 留低一份真確的史實留存後世。

若只是枝嫩會來出,絕對變成大問題。小問題,應該由自身開始做起,虛心耐心向那些否認者們陳說是非吧。

kenkachemhazard said...

未嘗考據德國律法, 當問黃君世澤. 然則香港尚稱依法辦事, 今既未有其法, 故不能亦不應論刑, 而港大學生可為者, 是提出罷免提案, 清理門戶, 當屬學生會章則可行之法, 不屬道德入律也.

至於關門一說, 誠如斯言, 香港淪為匪區, 迅速赤化, 欲關門, 實不可得. 仝人於網路, 亦奮起斥妖, 不敢不"從我做起"者. 惟敵勢大, 亦深感面書與博客之游擊戰不易為也.

籤曰: 眼前鬼卒皆為妖, 廟堂無人, 鬼哭神號不絕於耳, 惟望匪速亡, 乃可期昭鹿死之大白.

C.M. said...

Kenka:

黃君的看法在這裡,不過,我絕不苟同。

正如量子所言:大學生不應該有任何的思想禁區。

若任何人可以企圖用任何形式或法律去鉗制思想,不論思想是叛逆、無知還是不道德,香港就永遠喪失那思想自由的發言權。

我第一個反對。

清理門戶之言,小弟只能搖頭。罷免是因為是非不分?還是抵觸法律?還是思想叛逆?

如此真的需要罷免,我們早二十年的學生運動的所有領導人物也是否該當如此?在主流社會,他們也一樣是非不分,甚至抵觸法律,更絕對思想叛逆。

我第一個反對。

大學生也好,學生也好,必會經歷叛逆的階段,才可以建立自己的思想體系。香港的價值,一向都是以因為叛逆而成就的。對嗎?

**********

香港從來成功都是迎接挑戰,就算最艱難時期都會懂得自行走位應變,而非關門大吉。香港之於內地的優勢,就是mobility 和social exchange!

我一直相信,文化的互相影響,是以高舉「是」和「人」的佔優的,高舉「物」和「非」必定是最終需要改變的一群。除非本身根本心中只有物和非,否則,無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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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籤有分你我,但誰是你,誰是我?真正的鬼卒,隨時會是自己。

請,慎。

kenkachemhazard said...

正想小回一下量子, 你提出來, 我就先短回一下你.

或曰: 不應有思想禁區.

同類問題: 為何不能食屎? 1930年代的確有藝術家製造內藏屎的罐頭, 自稱行為藝術者, 但未嘗聽聞有人嘗糞. 更沒有人會長篇大論, "理性分析"為何不能食屎.

食屎頂多是一人受, 今有人宣稱的, 不只"為何不能食屎", 更有云"食屎沒錯", 被人厭惡, 不因為你不應思想, 更應是"為什麼竟然認為屎是可以食的".

"理性討論"屎"可能不是臭的", "不是那麼討厭", "屎可護花, 不應鄙視", 之類, 假如我真的食飽飯等屎痾, 可陪你玩. 但屎本質還是臭的, 怎"理性討論"都不可能改變.

人生苦短, 為此問題傷腦筋, 假名思想自由, 那請閉門討論, 別以學生會長之名宣稱.

kenkachemhazard said...

或曰: 大學生會長應帶領思潮.

男教師不能打女學生主意, 政治領袖不能說謊, 商人不能無信用, 可曰"不自由"? 要打破"禁區"乎? 此曰"逾越", "濫權"也.

學生會長亦如是, 其言行皆代表全體學生, 期待的是此人讀聖賢書, 代表社會棟樑與社會良知. 學生所謂反叛社會, 皆以良知為盾, 道德為規, 非為匪獐目, 顛倒是非以為能也.

C.M. said...

Kenka:

嗯,明白。

簡單而言,我並不贊同陳一諤。我的不贊同並非按照他的行為或回應內容而不贊同,我不贊同在於他並沒有與普羅大眾平等討論的誠意。

這是根據我的職業經驗作出的判斷。至於如何分析得出此結論,暫不贅了。

但我仍然堅持,不應賦予思想禁區予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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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任何人,倘若有理想,都可以帶領思潮。對於所謂學生會長一職,我完全沒有任何期望他應否帶領思潮。

有人可以說,學生會會長如此,是代表了誰誰誰,但我並不會承認,行政長官是如此,就是代表了香港誰誰誰。

陳一諤是什麼背景職銜,抱歉,我不能指導他應該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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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喜歡看《火影忍者》嗎?

究竟鳴人,想向佩恩的真身弄清楚什麼事?

kenkachemhazard said...

思想無禁區, 腦內如何天馬行空, 姦淫擄掠, 暴力殘忍, 皆不犯人, 但宣之於口, 代表言者認為如此思想正確, 欲招人認同, 今鞭撻者, 咸稱該思想不正確, 從無設立禁區, 不準如此思想之意.

德國無法禁止國民腦內所想, 惟禁止宣揚國家社會主義. 兄指思想禁區之言, 屬子虛烏有, 捉錯用神的指控也.

另弟不看狐忍, 不明兄所問.

kenkachemhazard said...

補充: 思想從來無人去禁止, 而且禁也禁不來, 警察政府可禁肉體, 精神卻無法控制, 不獨大學生, 稚子老嶇皆有自由.

順帶一提, 即使是催眠師, 如果催眠對象心中抗拒催眠師之言論, 也無法催眠成功的. 別被電視劇騙到.

kenkachemhazard said...

還有, 陳同學如果不是學生會長, 焉能高坐台上發言? 此屬各港大同學規章上賦予陳同學的特權, 焉能說不能代表港大學生? 尼克森濫權, 竊聽政敵秘密, 則被國會踢下台. 總統有辱國體尚在其次, 更重要的是濫權代表失自律, 不可再委以重任. 同樣道理, 茍無是非之心的陳同學, 應否再代表其他港大同學?

佚名 said...

c.m:
我不明白甚麼叫鹿死兔??

kenkachemhazard said...

鹿死兔勝, 諧音也.

為什麼要諧音? 和諧社會故. 主催者乃兔勝者故.

K said...

>>Karen,你明白我說的那個「小問題」在哪?

講得多少少可以嗎? 因為唔多明。

>>你會如何對待一個無知的人,甚至一個所謂被洗腦的人?告訴他真相,說服他,還是教育他辨別是非?

我選後者, 若然說服, 未必達到您想的效果。

關於陳一諤, 可能他係對那件事有質疑, 但係從他的講法, 我個人覺得他向公眾(尤其係關心呢件事的港大同學)進一步地講, 太過"裡外不是人"了; 仲有, 別選擇性地講。

C.M. said...

Kenka:

小弟理解你的意思,也認為你的道理亦合理。

德國法例不許宣揚,但沒有不容許有同情者。

權力就可以壓制思想,造成禁區。不要看輕任何形式的權力,權力可以讓一個人產生思想禁區。禁,一定禁得來。簡單例子如眾父母,包括小弟。

關於陳同學是否學生會長,我並沒有如你想的細緻。或許他作為會長,可以因為自己的權力、身份而影響很多人。不過,既然他是港大同學選出的,就讓我們看看選他出來的港大生的意見吧。他們自有他們處理的方式,要了解新一代的心態,到時才一目了然。

小佚:

Kenka的解說正確。謝Kenka。

Karen:

坐言起行,以是非應選擇,以耐性應無知,不就是一個人的「小問題」嗎?既然你選了後者,不就是正解決了這小問題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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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燦曾在歌德那裏提到香港人的心態,大抵就是因為「遠近」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