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27, 2008

小談法

好幾個老闆與知識分子整天跟我說,內地法制如何如何完善,只是執行不到位(咁遮)...

但我則認為根本與真正的「完善」還有好大距離,而且,要更完善,路仍然是很長。

先舉例,國務院於去年宣佈於2007年8月15日存款利息稅由20%降至5%,但並無推出計算準則。任由銀行自行決定。其中不少對於定期存款客戶,若存款過了8月15日仍然未抵到期日(Maturity Date),「全期」的利息稅會仍按照20% 從利息中扣除。(若在8月14日定存三年的...)

又舉例,勞動法(無論所謂新勞動法還是舊勞動法),條文所帶出的是方向性的,並以一些「平常人已經能理解」但又可能「出現很多不同形式的理解」的字眼體現出來。

以業餘研究態度,個人覺得內地的法律條文最大的毛病是欠缺「定義」。

「定義」包括某些常用和關鍵字眼的精確含義、詳細的計算方法、適用和不適用範圍等等。可惜,這些定義不是欠奉,就是不夠明確。

若以這些定義的廣泛性(和清晰性)以及其所引申的文化角度看,縱使出現「能夠制定完善法律」的人才,企圖使內地法規(甚至個別協議)達到西方標準的法治文化。資源不只不足,還會受到文化上的壓制。

那幾個老闆們要的,不是完善的法。他們要的,只是讓他們可以鑽空子的法,或可以讓他們在艱難時期勉強渡過的法,又或讓他們可以與夥伴維持合作關係的法,甚至只是讓他們能夠理解的法。

哀哉我花了三晝夜寫了三十多頁的合作協議,就此濃縮成僅三頁的「意向備忘」(都不如),還花了三數十萬元舉杯慶祝王子與公主兩家以後有福同享。

玩我咩。

(仲問我可以幾時接收對家班伙記機器同辦公室鎖匙!)

29 comments:

篤篤篤撐 said...

國內法例未完善
是因為"法大還是黨大"這個問題
當黨的政策可以凌駕法律
誰又會認認真真去完善法例 ?
"黨大於法"到了落實層面
變成權力決定一切

法律, 基本上只要不和掌握權力的人抵觸
才有依法論法的機會

掌權人只希望法例可以由其闡析
所以寫得寬鬆

此為之"落實"未到位也

K said...

人地話內地法制點完善都好, 其實一點都不完善。

無錯, 一條新的內地法例要生效就好鬼死快, 但係論到執行上和作出定義(即係為一些字眼落下一個定義)方面, 內地真係要花點時間去做。

內地勞動法係一個超好例子。

睇新聞透視同鏗鏘集, 有好幾集係講勞動法的執行問題:記得係某廠商的一批工人要追討之前的加班費(按:若然廠方要求工人於週六及日加班, 必需俾工人的雙倍人工), 但廠方當然打死唔俾, 於是工人告上地方法院, 點知廠方話要所有上訴的工人必需上庭(當時咁啱上訴的工人當中有人缺席), 於是又要排期審過.......然而, 上訴仲未完結。

當然您可以話廠方"玩o野", 但某程度上, 地方官員於某程度上偏袒一方的人(縱然佢地都係打死唔認, 話係要跟隨當局指示), 但如篤撐兄所講:是因為"法大還是黨大"這個問題, 當黨的政策可以凌駕法律,
誰又會認認真真去完善法例?


縱然那位寫新內地勞動法的學者話個法例係保障到工人, 但似乎有少少忽略了執行法例這個問題。

>>那幾個老闆們要的,不是完善的法。他們要的,只是讓他們可以鑽空子的法,或可以讓他們在艱難時期勉強渡過的法,又或讓他們可以與夥伴維持合作關係的法,甚至只是讓他們能夠理解的法。

講真, 得罪晒大部份內地設廠的廠商一句(當然亦有較良心的一群, 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為了可以用較平宜的成本繼續經營, 佢地係要讓他們可以鑽空子的法。因為佢地當初設廠(尤其係廣東和廣西省一帶), 真係貪地租平人工平兼有地方官員"撐"住, 於是乎就請一大班工人做o野, 遇著多訂單的話, 可以要求工人做足11小時甚至不斷開OT(無休息兼加班費, 就算有, 有些工廠甚至會巧立名目地扣起它, 所以造就一些"血汗工廠"的產生)。但係新內地勞動法一出, 佢地就大鑊, 因為正值人工、燈油火蠟、原料及物資、運輸和地價/租金上升, 但機器就不斷折舊(Depreciated), 訂單又唔夠, 要工人加班就要俾雙倍人工, 於是乎一係cut人手和機器, 或者係將廠搬入內陸地區減省成本(如四川和貴州, 因為那些地方生活水平較低, 請當地工人的工資較廣東省平), 嚴重捱不住的唯有結業(記得那位"蛇"生--中小企前會長嗎?佢間廠就係咁樣頂唔住清盤, 自己申請破產。

>>哀哉我花了三晝夜寫了三十多頁的合作協議,就此濃縮成僅三頁的「意向備忘」(都不如),還花了三數十萬元舉杯慶祝王子與公主兩家以後有福同享。

佢地開心得太早了!好戲在後頭哩!

Juicy Runners said...

>>>我花了三晝夜寫了三十多頁的合作協議,就此濃縮成僅三頁的「意向備忘」(都不如),還花了三數十萬元舉杯慶祝王子與公主兩家以後有福同享....

你話花小小錢/成本搞好D文件有用有價值, 定係花三數十萬元舉杯慶祝有意義? (對生意人來講...)

三頁的「意向備忘」? 太長了! 小弟最撚手既「框架協議」, 二頁就算了!(第二頁仲係齋劃龜而已!)

不過咁, 下下最高層次個種, 億億聲個D, 係一定唔要見有任何black and white的, 想死咩?

Anonymous said...

>三十多頁的合作協議,就此濃縮成僅三頁的「意向備忘」

冇事猶自可
有事起黎邊個咩呀?

said...

對國內法規唔熟所以唔敢插咀,但澳門就有類似的問題,就是法例內有好多「定義」係唔清唔楚既。

咁做既目的,我個人認為係政府為左將控制權永遠操控响佢手而做,必要時可以「輸打嬴要」,就好似果時居港權咁,最多泥個人大釋法...

一日呢種「權在我手好啲」既思想唔改,講/做咩都冇用。

Clay said...

um..有好多中年人(無論是否知識分子)都對國家有好深厚既感情同認同感,國家無論做咩佢地都會讚的。共產黨幾十年來雖然不斷進步,但一黨專政、以黨治國既思維依然,導致佢地對法律同制度既唔重視。

篤篤篤撐 said...

就好似果時居港權咁
>>.呢個唔同ar
居港權, 其實寫得好清楚,
明明應該係有ka
一d都冇唔清唔楚

"循序漸進" 就係唔清唔楚了

C.M. said...

篤撐兄:

>>當黨的政策可以凌駕法律
>>誰又會認認真真去完善法例 ?

嗯,明顯地,這個看法是對的。但我亦認為可能不只這個原因。

原因是雖然黨的政策可以淩駕法律,但當一個地方距離黨越遠(尤以中間層次多寡而言,例如省>市>縣>鎮...等等),黨的政策的影響力就會越薄弱。

不過,我又覺得好似未夠充分。所以我亦很贊同阿米爸的講法:必要時可以「輸打嬴要」

這便變成不只是政治/政制層面的權力運用方式的問題,而更是文化的問題。

>>掌權人只希望法例可以由其闡析
>>所以寫得寬鬆
>>此為之"落實"未到位也

落實未到位的原因,是否還因為各執行人無法一致地詮釋法律?

C.M. said...

Karen:

我認為,基本上以香港勞工法例來作比較,國內勞動法根本太多轉彎和可以爭拗的地方。次次攞份勞動法出黎做野都想嘔。

>>但係新內地勞動法一出, 佢地就大鑊, 因為...

係,我同意新勞動法對於國內企業有很多影響,但我唔同意呢個係血汗工廠們大鑊的原因。

血汗工廠之所以存在,並非因為法律不明確,而是由於經濟法則淩駕道德所致。

我傾向那套理解:新勞動法只是對奉公守法的企業有影響。若人要為非作歹,法律條文鬆緊根本不會影響惡人的取態。

不錯,好戲在後頭。

C.M. said...

On兄:

>>定係花三數十萬元舉杯慶祝有意義?

係大陸做生意,梗係合巹交杯有意義喇。

大佬,借個「框架協議」黎睇睇好播。

P.E.T.E.R.:

>>有事起黎邊個咩呀?

到時睇下咩事咯。若果話條文唔清晰搵人祭旗,我諗我應該走唔甩囉。

阿米爸:

澳門都係咁... 若果真係有野要同政府講數,咁企業打官司個贏面有幾大呢?

C.M. said...

若虛兄:

>>以黨治國既思維依然,導致佢地對法律同制度既唔重視。

記得前排有報道隨街問人,幾乎老一輩既都相信黨會為佢地謀幸福。

嗯,從呢個角度睇,係,好多人都希望繼續以黨治國。但又與重唔重視法律同制度,如何關連上呢?(係咪因為佢地認為黨既法律已經好完善呢?但咁樣又好似同重唔重視法律係兩回事... 所以,小弟有d唔明)

篤撐兄:

基本法,似乎頂多只係算一份諒解備忘,雖然有個「法」字,但並唔係一本法律書。若以憲法黎對待,(例如)居港權問題最大既問題,我覺得唔係法理依據(e.g.人大釋法 vs 香港最高法院判決),而係個「居」字。

我認為,在憲法層面,唔應該涉及這樣基礎層次的內容,雖然定義「居」權,可以影響人口的成分。但人口成分乃(短期)政治取向,超過憲法所需的(長期)政治理念。

所以我覺得把「居」港權放在基本法,根本是錯誤。

篤篤篤撐 said...

把「居」港權放在基本法,根本是錯誤。
>>>>
當年就是要一個人人讚好的文件
把大家騙入局
是否憲法/諒解備忘
who cares ?

情形等如當初鄧小平就一國兩制
化表中央只管國防同外交
其餘的就由港人治港
基本法就依此而成
結果一回歸,
就同大家講香港冇剩餘權力
然後再搞釋法權
不於鄧小平當年所講的,
已經冇人再提

到了今日, "港人治港"亦已經冇人提了

said...

cm:

澳門既問題係,政治每日在變...就以歐文龍案前後既做法已經完全唔同...

所以企業要同政府打官司,就算俾你嬴左一次,你肯定之後都會冇運行,政府有千百樣其他辦法去玩你,所以係冇人會同政府打官司既。

再講,佢地都好識保護自己既啦~

好似以上所講,歐文龍案之後,基本上建樓既申請都係「有入冇出」,即係,以大陸既詞彙泥講,係冇批文俾你;咁啲發展商就猛問政府點算,其中一位官員曾經informally咁答「你咪照起囉,到最後冇事咪冇事囉!」潛台詞係,我永遠有權叫你拆左再起過/唔俾你起...

佚名 said...

C.M.
哈哈,很好笑呢!
商人是牟利的!不去想法子逃"法規"的中國是難見(罕有)!

莫說港人也是這樣,只是香港"線眼"多,除了法律文條的規限外,還有市民、競爭對手、傳媒的協力監控/視。

話雖如此,但有很多人只是"眼看手不動"...唉~

人就是如此,像"梁家傑先生"一樣,如果不是他站出來的話,恐怕今年的參選人就不會如此熱烈,香港人都喜歡"跟風睇勢"。

佚名 said...

http://
www.youtube.com/watch?v=RMMWde0O1eg&feature=related
Now新聞台競選論壇 民建聯有佢講無人講 毓民拔刀相助

C.M. said...

篤撐兄:

>>到了今日, "港人治港"亦已經冇人提了

又好似係播。點解呢?

阿米爸:

>>政府有千百樣其他辦法去玩你,所以係冇人會同政府打官司既

令我諗起琴日澳門(唔知以咩理據)醒左千幾萬比奧運金牌運動員,我真係覺得匪夷所思囉。

>>「你咪照起囉,到最後冇事咪冇事囉!」

嘩,我唔知真係應該用(超級)怕事定係(超級)懶黎形容佢地勒。

(多謝阿米爸,令小弟突然好想去澳門見識見識)

Haha,佚名妹妹:

(想不到你會來呢。歡迎!)

>>莫說港人也是這樣,只是香港"線眼"多,除了法律文條的規限外,還有市民、競爭對手、傳媒的協力監控/視。

嗯,不錯不錯。而且,在「衣冠道德」的基礎上,很多人都只是「眼看手不動」的。

「跟風睇勢」... 會唔會因為香港人唔敢博呢?

琴晚我先至第一次睇(九龍東),嘩,嚇死我。

K said...

>>係,我同意新勞動法對於國內企業有很多影響,但我唔同意呢個係血汗工廠們大鑊的原因


Sorry!您似乎誤解我的意思喇:我指大鑊的, 係依家d跟正內地政府規矩的廠商們; 至於血汗工廠們, 嘿! 個法例點變都唔關佢地事, 佢地認為搵錢大於一切。在血汗工廠的眼中, 為了減省成本, 把所有員工的人工壓得很低, 低得不「值錢」(老闆其實有一個準則, 去認為員工是否「值錢」), 但係從員工和其他人(包括工會)眼中, 就未必認同老闆的看法。

篤篤篤撐 said...

>>到了今日, "港人治港"亦已經冇人提了
又好似係播。點解呢?
>>>>
溫水煮蛙, 過左海就係神仙丫ma
大家都知阿爺心意
仲邊有smart guy亂講野 ?

情形一如"聯合聲明"
97前講講講
之後只講"基本法"唔講"聯合聲明"
再過一輪, 只講"基本法"立法原意
然後講"釋法"權
e+, 唔會有人講"聯合聲明"了

識時務者為俊傑嘛~~~

K said...

又, 講下政治先。

>>傳媒的協力監控/視
問題係分了兩個極端: 一邊係為政府護航(像公公報和星星報), 另一邊係逢政府都插(像生果報); 而自稱公信第一的日月報, 就搞到兩面不是人。

以前傳媒的監察力, 我欣賞, 但到依家, 我懷疑(民調這東西, 都係信唔過)。

>>令我諗起琴日澳門(唔知以咩理據)醒左千幾萬比奧運金牌運動員,我真係覺得匪夷所思囉。

話就話鼓勵奧運金牌運動員, 我只係覺得係澳門特區政府向香港特區政府"攞彩", 間接話俾人知澳門"多水"過香港。

>>「跟風睇勢」... 會唔會因為香港人唔敢博呢?

一來看風駛"巾里", 二來寧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講多過做, 怕且呢d係拜上面內地同胞所賜, 於是唔少香港人有樣學樣。

>>琴晚我先至第一次睇(九龍東),嘩,嚇死我。

港台的論壇已經較為少d火藥味, 您睇有線同Now新聞台(上Youtube睇), 就真係勁!

您睇完之後, 至少您會有個決定係唔投哪一些候選人了。

篤篤篤撐 said...

琴晚我先至第一次睇(九龍東),嘩,嚇死我。
>>>
九龍東最唔好睇, 冇乜火花
不過, 陳鑑林表現真係差到冇人有
佢往往在最重要議題選擇唔回應
俾人覺得佢默認lor
最好笑, 係問埋d唔等洗既野....

睇黎, 佢真係唔夠班
唔明民建聯搵佢出黎做乜 ?

同埋,
陶君行表現令我驚訝
估唔到佢發炮o甘有力

李華明, 綿裡針,
表面冇野, 實際操控左辯論大方向

陳婉嫻, 又係掌握到辯論節奏同方向
可憎泛民專攻陳鑑林
嫻姐救佢都救唔到好多次

梁家傑, 表現普普通通
有d沉唔住氣

胡志偉, 講野一舊舊
我佩服李華明在九龍東支部既策略
放胡志偉出選, 解決左少壯派既不滿
港島支部要學野了

單睇辯論內容
真係諗唔到點解要投民建聯同埋工聯會

K said...

>>識時務者為俊傑嘛

我又諗起噚晩港台的論壇----九龍東, 有句"識時務者為鑑林"呀!

K said...

篤撐兄:

仲有, 昨晚班人唔插陳鑑林之前對梁展文事件和支持廿三條的言論, 已經放了民記一馬; 陳曼琪雖然很努力地插梁家傑不懂地區事務, 但她亦幫唔到民記太多(例如身為市建局委員, 對於裕民坊重建一事含糊其詞, 加上她與人辯論的眼神, 真係要改善一下), 反而覺得陳鑑林表現很差勁。

至於陶君行, 唔好忘記他曾是白鴿黨成員之一, 是首批少壯派, 但據悉不滿白鴿黨當時唔支持第二梯隊而退黨; 觀乎他對泛民同保皇都插, 唔知係咪想盡收漁人之利(因為民調話他係落後緊)。

C.M. said...

Karen:

哈哈,多謝指正。

>>您睇完之後, 至少您會有個決定係唔投哪一些候選人了

Hehe, Bingo!

篤撐兄:

識時務者為俊傑嘛...(嗯嗯嗯)

>>胡志偉, 講野一舊舊
>>我佩服李華明在九龍東支部既策略
>>放胡志偉出選, 解決左少壯派既不滿
>>港島支部要學野了

係呀,胡志偉講野一舊舊。不過前排我聽有報道(免費報紙)話李華明呼籲選民唔好投胡志偉。認為咁樣會分薄票源(d評語仲好難聽添)。若果呢件事真,我就認為胡志偉出選係戰略,而係有人反動。

又好坦白講,若果呢件事係真既話,單按照李華明既口供,我就一定唔會投李華明。大抵我會依施永青所講,會投比新人。

陳鑑林條友(忍唔住要咁形容佢),其實可以將自己個理念 present 得好睇d,但對應實在太過閃縮,我頂唔順囉。

小女子 said...

以業餘研究態度,個人覺得內地的法律條文最大的毛病是欠缺「定義」。

<--- 基本上,係無「定義」架 ... 依加小女子讀緊 d common law ... 但一去到 China 果邊 d legal system ... 就真係喊死 ...

C.M. said...

小女子:

咁真係O 曬嘴。

無定義既法律,仲算唔算法律呢?

佚名 said...

C.M.:
(想不到你會來呢。歡迎!)
~^^~hehe

嗯,不錯不錯。而且,在「衣冠道德」的基礎上,很多人都只是「眼看手不動」的。

-->今年參選人多,但投票意慾低,證明港人對新參選人都無信心~唉

「跟風睇勢」... 會唔會因為香港人唔敢博呢?

-->「跟風睇勢」可能唔係啊!其實用「事不關己,己不勞心」來形容香港人都唔錯ga~
懶得去理,經濟要好,要多褔利,交小d稅...就是但啦...
政治啊!最好唔好煩我,員工抗議要加人工啊?e~係wow...關我事bor...加多把口先...就係咁啦

琴晚我先至第一次睇(九龍東),嘩,嚇死我。
-->哦?有冇條link來睇睇啊??

C.M. said...

小佚妹妹:

九龍東選舉論壇

>>今年參選人多,但投票意慾低,證明港人對新參選人都無信心~唉

嗯,都啱播。

不過我就相反咁睇,若果投票率低,反而證明港人對舊參選人無信心,因為唔再支持議員連任。對於新參選人無信心,我想應該是普遍事件,人對新事物新人事,硬係會無咁熱心,睇定d。

>>「事不關己,己不勞心」來形容香港人都唔錯ga~

係呀,用黎形容我就最啱。 :)

C.M. said...

小佚:

如果你仲想詳細了解關於選舉呢,你可以去:

http://www.derek-greyhound.net/blog

C.M. said...

(前有嚴重錯誤)

>>但並無推出計算準則

實際上,有推出計算準則。

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n480513/n481024/n820114/n5304537/n6325259/6682370.html

以此看,各blogger 提出的「落實不到位」,情況嚴重。銀行權力超出法例要求。